怎么理解义与利的辩证统一 【摘要】:义与利应该怎么看待,是义利对立还是义利统一,是重义轻利还是重利轻义,是见义忘利还是见利忘义,古人的看法是对是错,如下社会的价值观又是对是错。 【关键词】:义与利,对立统一,矛盾的观点 孟子说过,“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也。”从这句话我们可以很明显地看出孟子是如何看待义与利的关系。他认为义利对立,应该重义轻利。很显然,这是大多数古人的观点。数百年的儒家教育深入人心,可以说每个中国人的心里都是重义轻利的,“一诺千金”足以说明这个现象。 然而随着历史推移社会发展,义与利的关系开始了变化。在这个经济称霸的年代,好像利字当头,而义气不值分文。都说“商场无义战”,在商言商是众所周知的,为了自己经济的发展不择手段也变得理所当然起来。国家限制进口制造壁垒,企业形成垄断对泼污水,一个个上不了台面的手段都正大光明的拿出来了。于是人们开始宣传重利轻义见利忘义的价值观。 难道道理真得如此么?难道古人们坚持的重义轻利是错的?难道当今社会的重利轻义是对的?其实很多学者专家早已议论此事了,义与利的关系无所谓对,无所谓错的,可以对立,也可以统一,应该说是辩证统一的。 有日本“实业之父”名称的涩泽荣一就曾对《论语》进行义与利的解释,⑴他认为后儒对孔子学说误解最突出的是富贵观念和理财思想,他们错误地把“仁义正道”同“货殖富贵”完全对立起来。所以,涩泽对孔子的财富观作了一番论证和说明。他对《论语》和《大学》有关论述的分析表明,孔子并无鄙视富贵的观点,只是劝诫人们不要见利忘义,不要取不义之财,也就是《论语·泰伯》所说“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人们对孔子“义利观”最严重的误解是把“利”与“义”完全对立起来,结果是“把被统治阶级的农工商阶层人置于道德的规范之外,同时农工商阶级也觉得自己没有去受道义约束的必要”,“使得从事生产事业的实业家们的精神,几乎都变成了利己主义。在他们的心目中,既没有仁义,也没有道德,甚至想尽可能钻法律的空子去达到赚钱的目的”。但这种利己主义会把国家送上不归路,正如《大学》所说:“一人贪戾,一国作乱。”就是说,由个人的贪戾这种细微小事发展下去,就会导致国家动乱这类惊天动地的大事。所以,修身养性,提高道德是不能忽视的。另一方面,他又认为,空谈心性,鄙视实业,也是导致国弱民贫的一个重要原因,所以他强调指出:“仅仅是空理空论的仁义,也挫伤了国家的元气,减弱物质生产力,最后走向了亡国。”因此,他主张,“谋利和重视仁义道德只有并行不悖,才能使国家健全发展,个人也才能各行其所,发财致富。”他还以自己的经验来说明《论语》与“算盘”可以一致,并行不悖,并明确表示一定要把《论语》作为商业上的“经典”。他的工作“就是极力采取依靠仁义道德来推进生产,务必确立义利合一的信念”。 现在,谁也不会否认“义”与“利”应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缺一不可;也只有“义利合一”,两不偏废,人类社会才能幸福,才有希望。当一个社会处于转型时期,各种规章制度、法律法规极不健全时,社会就为个人的非法牟取暴利留下了巨大空间,但在这种情况下,道德的自律就更显得重要。今天的市场经济本身即以契约、诚信为基础,如果没有道德的依托,市场经济的架构最终将无法建立起来。所以,即使在今天,义与利也应该合而不能分,合则两利,分则两伤。 终上所述,我认为义与利的关系并不是非对立或者同一不可的,应该用矛盾的观点来看待,它们其实是辩证统一的。只有把握好它们中间的度,才能很好的运用它们。 【注释】⑴摘自涩泽荣一的《论语与算盘》。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660a6e05ef7ba0d4b733b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