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银保监局关于核准鞠小强山东晨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 【公布日期】2020.04.29 • 【字 号】鲁银保监准〔2020〕170号 • 【施行日期】2020.04.29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山东银保监局关于核准 鞠小强山东晨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总经理助理任职资格的批复 山东晨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总经理助理鞠小强任职资格的申请》(鲁晨财呈〔2020〕9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查,核准鞠小强山东晨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在本批复文件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安排鞠小强到任,并向我局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山东银保监局 2020年4月29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78547edbaf3f90f76c66137ee06eff9aef849e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