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证金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就市场保证金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经甲方考察、评估并确认符合甲方开店条件后,甲乙双方签定经销合同,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市场保证金(人民币)x元,作为信守约定和维护市场秩序的一种经济保证形式。 二、甲方收取市场保证金后,给乙方开具市场保证金收据,作为交、退款凭据,此收据由乙方妥善保管。 三、市场保证金不计息,双方经销合同终止后,按第五条规定,甲方凭市场保证金收据向乙方退还全部或部分市场保证金。 四、乙方若因主观原因造成经营不善,需要提前终止合同并退还保证金的,乙方需在约定的期限内按甲方制定的`市场价格体系消化完所有货物后,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退还市场保证金。 1 / 3 五、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将有权扣罚乙方交纳的全部或部分市场保证金: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单方面终止经销合同时,甲方将扣罚全部市场保证金。 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店内经销与其他商家产品类似的其他品牌产品,甲方将扣罚全部市场保证金。 3.乙方如果高于甲方规定的最高市场价销售,以及不遵守工程申报制度等,导致破坏甲方市场秩序,甲方将部分或全部扣罚市场保证金: 3.1乙方故意扰乱市场秩序,导致甲方市场无法挽回,扣罚全部市场保证金。 3.2乙方无意的造成市场秩序混乱,导致甲方市场无法挽回,扣罚80%市场保证金。 3.3乙方无意的造成市场秩序混乱,并全力协助甲方挽回市场的,扣罚50%市场保证金。 2 / 3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7f6e0a72c3f5727a5e9856a561252d381eb20f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