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担保函格式 ***公司: 鉴于贵公司与***(即融资主体)于 年 月 日签订了编号为&&的《&&合同》(以下称主合同),为保证***(即融资主体)及时、适当履行主合同项下债务,我行愿意为***(即融资主体)按照主合同约定应付本息及其应向贵公司承担的其他债务承担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我行保证,主合同生效后,***(即融资主体)将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向贵公司支付、归还主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以及如发生应支付的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律师费、公证费及强制执行费用)和其他所有***(即融资主体)应付费用。若***(即融资主体)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偿还上述本息和如发生应支付的其他债务,则我行保证在接到贵公司提交的要求我行承担保证责任的书面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向贵公司偿还所有上述债务和费用。 2、在主合同有效期内,若贵公司与***(即融资主体)协议变更主合同涉及加重我行担保责任的,则须经我行事先书面同意,但协议变更未加重我行担保责任的除外。 3、本担保函的担保金额随***(即融资主体)或我行已支付的金额相应扣减。 4、本担保函的担保期间为主合同有效期及主合同终止日之次日起一年。 5、我行保证在担保期间保持担保的持续有效并维持我行持续的担保能力;我行保证在出现担保能力丧失或可能丧失、担保能力严重下降或存在对担保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时,立即书面通知贵公司;我行在本担保函项下一切权利义务和连带责任均具有连续性,对我行继承人、代理人、接管人、受让人及合并、改组、更改名称等后的主体均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6、我行保证不以对贵公司的任何债权抵销我行在本担保函项下应承担的保证责任。 7、本担保函不得涂改,任何涂改无效。 8、若贵公司转让在主合同及本担保函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应书面通知我行,书面通知应明确转让的对象和债权金额。 9、本担保函自我行签发(由我行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我行公章)之日起生效。本担保函在担保期间内不得变更或撤销。 11、本担保函项下的任何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期间,本担保函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 本担保函正本一式 份,我行、贵公司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担保银行(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担保函签发日: 年 月 日 以上这篇是银行担保函格式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对您有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8d7b6e4df3383c4bb4cf7ec4afe04a1b171b0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