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宾馆财务管理制度范本1 1、宾馆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节、概述 财务管理办法是宾馆在财务管理业务、会计制度的基础上,结合业务需要所订立的运作规条。本管理办法所包括的规定内容,宾馆所有员工必须遵守,不得违犯,或以任何形式蓄意背离原意,以致虚应或走样。 财务管理办法的内容,包括各项管理办法的细则都是财务管理业务上用以规范业务运作标准,使用符合宾馆业务运作要求。这些管理办法的制定,在原则和方向上,应依循和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和精神。如遇财务管理办法与会计制度的规定内容产生茅盾或不一致时,应以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部分应停止执行,并由宾馆财务经理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及时作出修订。 第二节、资金管理办法宾馆的资金收支必须按本制度的规定办法管理。违反本制度所规定将按财务法规和员工手册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并追究应负的经济责任。 1、宾馆的资金包括银行存款和现金,除按规定留存的备用金,存放在宾馆规定的贮存处外,均存入宾馆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内。 2、上述账户的提取及使用须由总经理(或他的代表),及财务经理共两人以上的会签,并加盖宾馆的财务专用章、私章方可提取。 3、上述银行账户的支票私章由出纳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经理保管。 4、上述银行账户的支票由银行领出后,经出纳登记保管,并凭有效批准后的付款通知单填写支票,不符本项规定的任何情况,不予填写支票。 5、如果在取得发票之前需要预先领取支票的,应在5个工作日之内,将有关原始凭证交回财务部,予以核准报销。支票未能按原定用途使用时,必须及时退交出纳员,可根据业务需要重新办理支票领用手续。 6、不得开具空白支票,支票的收款人、用途、金额等必须填列齐全。特殊情况需将某项内容空置不填的,应在《用款申请单》的备注栏填写清楚,按程序经有关领导审批后方可开具。经办人需在支票开出后三日内将原空置项目的实际内容告知财务部。出纳员负责督促相关工作。 7、宾馆的所有营业现金收入均按宾馆的《营业款缴纳管理制度》办理,违反者给予处分,并追究应负的经济责任。 8、按本管理制度存放在宾馆内的周转资金规定为: 出纳备用金:仅作为本制度规定的其他备用金的报销回填,和支付零星现金支付。 外币兑换备用金:前堂收银处的外币兑换备用金,除受宾馆的规定管控外,同时必须遵守银行对代办外币兑换业务所订立的有关规定,并只作为外币兑换点的外币兑换业务专款,不得挪作其他用途。 收银员找零备用金:各收银处的找零备用金,只作为收款业务中找零给客人的专用备用金,并应按规定在每班交接班时,由交接双方核点交接,不得截留滞交。邮资备用金 :前堂部接待处的邮资专用备用金,允许以邮票和现金的形式同时保管,但只用作提供给客人的代邮服务专用,不得挪作其他用途。现金和邮票的总和应与备用金规定的固定额度相符。 2、采购部备用金:采购部的备用金,规定只作为解决宾馆零星采购,业务急用所需。 专用备用金:经总经理和财务经理的同意,在特殊情况下个别部门可获拨留不超过人民币壹仟元的临时专用备用金。在事情办理完毕后或被通知回缴时必须即时交回。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9557065fac75fbfc77da26925c52cc58bd690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