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道路交通违章处罚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交通安全管理,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强化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意识,杜绝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特 制订本规走。 第二条机动车驾驶员被公司查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对驾驶员处200元罚款。 (四(-))违 (五)逆向行驶者。 车辆行驶 全行为者。 (七) 不按规定行驶车道行驶者。 (八) 穿拖鞋或赤足、赤背驾驶车辆者。 (九) 随意搭载与浙江油田公司无关的人员或私自载 货者。 第三条机动车驾驶员被公司查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对驾驶员处500元罚款。 (-)超速20%以上行驶者。 (二)闯红灯者。 第四条驾驶员被公司查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 1000元罚款。 (-)驾驶未经检验或机件设备不全的故障车辆者。 (二) 无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者。 第五条 酒后驾车(三)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隐瞒事故真相者。 2000元,并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事故由驾驶员本人承担法 律责任和损失。 第六条不按规走进行车辆回厂检直和接受安全教育 质量安全环保处将对所有车辆实行随机GPS 第七条 者,每次罚款100元。 追踪、定期上网查询车辆违章记录和现场查处方式实施监控, 次月上旬对各单位驾驶员违童情况进行通报。 第八条被交警现场查处或被公路电子监控抓拍到的 车辆,要求驾驶员按时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罚,公司还对违章 司机实行全年第一次进行警告,第二次同等额度罚款,第三 次加倍罚款的处罚。 第九条 处罚决走由质量安全环保处根据交通违童通 报,由人事处(党委组织部)在该单位月度奖金中扣除。 第十条任何单位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报销交通违童费 用,一经查实,将扣去违童驾驶员所在单位负责人全年奖金, 并给予行政处分。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978d6f9b72acfc789eb172ded630b1c58ee9be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