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理论学习笔记一 西街小学李爱萍 一、融合教育 融合教育(inclusive education原本是用来描述障碍学生融入正常学生的班级、学校、社区环境,参加学习和社会活动的专业术语,其基本含义是不要把障碍儿童孤立于隔离的、封闭的教室、学校和居住环境之内,最大限度地与正常儿童一起参加学前教育、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最大限度地发挥有特殊需要儿童的潜能。 当代融合教育思想的形成和发展大致上经历了“回归主流”、“反标签化”和“融合教育”三个阶段。20世纪60年代到80年代末,在美国首先发起、后来在英国及欧洲其他国家得到积极响应的“回归主流运动”,对“隔离式”特殊教育提出了严厉的批评,认为隔离有碍于特殊儿童回归主流社会。 第一阶段强调的问题主要是残疾儿童教育安置形式的非隔离性和最少限制性。 第二阶段是从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以特殊教育学界的“反标签化”、反鉴定评估中“纯医学观点”以及倡导“无歧视评估”为主要标志。倡导者指出标签化的评估会给特殊儿童一生的发展带来许多负面影响,主张更多地从社会心理角度关注儿童教育,而不是从纯医学传统对盲、聋、弱智儿童进行简单分类,并建议用“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概念来代替“残疾儿童”的称谓。 第三阶段是从20世纪末到现在,在这一时期连续召开的几次国际性特殊教育会议和发表的一系列国际宣言和行动纲领,使融合教育思想更为成熟,更能体现人本主义精神和教育公平。如著名的《世界 全民教育宣言》(1990、《哈尔滨宣言》(1993和《萨拉曼卡宣言》(1994等使许多国家和地区对融合教育有了比较深入的理解和认同,并采用立法形式将推行融合教育列入公共教育政策中。 二、回归主流(Mainstreaming “回归主流”教育理论是针对隔离式(Segregation教育的传统认识而提出的,它最早萌芽于北欧特殊教育理论界提出的正常化(Normalization主张。本世纪70年代后经美国特殊教育界的深入研究和广泛倡导,它已成为当今世界许多国家所普遍认同的特殊教育理论和制度模式,并在欧美国家得到了法律上的认可和规范。 所谓回归主流的教育是指通过特殊教育与正常教育的有机融合,充分利用二者各自的教育职能挖掘残疾儿童的发展潜能,使之尽可能地接近或达到正常儿童的发展水平,并使之摆脱人为的隔离回到正常儿童中间,共同学习与生活。这是一个弥补、矫治残疾儿童缺陷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所有的努力都指向于“恢复”,全部的目标都集中在达到正常状态上。因此,特殊教育应是引导残疾儿童回归到“主流”中去的教育活动。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9840f9786254b35eefdc8d376eeaeaad1f316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