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拼音的使用规范 拼音外文使用规范 改革开放以来,跟着对外交往日趋屡次,外文使用的范围愈来愈广,但与此同时违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相关规定,忽略一般话、规范汉字和《汉语拼音方案》的法律地位,所以规范使用拼音和外文是急迫需要重视的。 一、拼音使用规范 (一)基来源则 1. 使用一致的拼音字体。 2. 随文注音,不采纳大写字母。 3. 拼音在上,汉字在下,一一对应。 4. 汉字字间距应能保证每个音节之间是断开的。 5. 汉字行文正常加标点,拼音间不加标点。(二)详细要求 1. 一律采纳单字注音形式。 2. 文中遇有数字,数字上方不加拼音。 3. 腔调一律标原调,不标变调。 4. 轻声音节一律不标调。 某个字能否读轻声,大概有以下规律可循: 1 / 2 汉语拼音的使用规范 (1) 语气词“吧、吗、呢、啊”等轻读。 (2) 助词“的、地、得、着、了、过”等轻读。 (3) 名词后缀“子、儿、头、们”等轻读。 (4) 动词的重叠形式,末个字轻读。 (5) 叠音词的最后一个字轻读。 (6) 趋势动词读轻声。 (7) 方向词读轻声。 5. 儿化,在儿上表拼音不标腔调。二、外文使用规范 (一)详细要求 1. 不该倡导独自使用外文字母词。 2. 应划分不一样状况,规范使用外文字母词。 3. 有些外文字母词在汉语中已有对应的意译词语,就不该该再使用。 4. 有些外文字母词在汉语中一时难以作出简洁而又明确的意译,应该在外文字母词后加汉语说明。 5. 规范使用带外文字母的词语可与规范使用外文字母词作相同办理。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a4457b16beae009581b6bd97f1922791788be6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