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名汉语拼音录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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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名汉语拼音录入规范

附件13

人名汉语拼音录入规范

根据《中国人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法》的规定,姓名的汉语拼音方法及规范化书写格式可归纳为以下6点:

1.汉语姓名的拼音法必须以普通话(不能用方言)为准; 2.汉语姓名必须将姓和名分写,并且姓在前名在后;

3.姓和名中的第一个字母必须大写,其余的字母一律小写、连写;复姓或双字名,字间既不空格也不用半字连接线;

4.一般情况下姓和名均不加调号;

5.应按《汉语拼音方案》规定,必要时用隔音符号(’); 6.汉语姓名中的姓和名均无缩略形式,也就是说凡缩写都是错误的。现举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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