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山东华恒矿业有限公司2·6”事故的通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山东省能源局 • 【公布日期】2020.02.07 • 【字 号】鲁能源安全字〔2020〕20号 • 【施行日期】2020.02.07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 正文 关于山东华恒矿业有限公司2·6”事故的通报 各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兖矿集团,山东能源集团: 2月6日9时15分,山东华恒矿业有限公司主运工区在-650水平钢缆机皮带巡查至给煤机时,给煤机仓口掉落,发生跑仓事故,造成2人被困,事故救援正在进行中。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扎实做好当前煤矿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现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这起事故发生在疫情防控阻击战的特殊时期,发生在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期间,影响恶劣,教训深刻。事故发生后,省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统筹抓好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工作,切实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省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保持清醒头脑,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充分认识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特殊性、极端复杂性和极端重要性,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坚决做到安全生产没把握不生产、疫情防控没把握不生产,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切实抓好煤矿复工复产安全工作。要认真执行省能源局《关于切实做好煤矿节后复产和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鲁能源安全字〔2020〕18号)要求,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切实抓好煤矿复工复产工作。复工复产前需要整改井下安全隐患的,要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限定作业范围和作业人员数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拟申请复工复产的煤矿主要负责人,要在矿指挥,亲自组织评估安全风险、限员措施、全覆盖排查治理隐患和职工培训等工作。要严格执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盯现场、盯重点、盯薄弱环节,重大隐患整改要有矿领导干部现场指挥。要严格履行验收程序,凡是达不到国家煤矿安监局通知要求,一律不得复工复产。凡是“五职矿长”、技术管理人员不齐全或因为疫情不能到岗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不准复工复产;凡是煤矿职工培训不合格,特殊工种不能满足要求的,不准复工复产;凡是冲击地压煤矿未实现智能化的采掘工作面,不准复工复产。已复工复产煤矿,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切实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按核定(设计)产能组织生产,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三、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工作。各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属煤炭企业要将复工复产安全工作作为检查重点,科学研判、精准管控风险,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的复工复产情况调度,采取远程检查等信息化方式和随机抽查、暗查暗访等手段,创造性抓好防范化解风险措施落实,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疫情防控期间,煤矿原则上不得进行密闭启封、瓦斯排放、井下煤仓修复、动火烧焊等危险作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不得进行揭煤作业,冲击地压矿井不得进行巷道贯通施工,严禁以治理隐患名义进行采掘活动。对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执法措施;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ab1a3b4a3116c175f0e7cd184254b35eefd1af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