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景府办字[2015]19号 【发布部门】景德镇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2.16 【实施日期】2015.02.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 (景府办字〔2015〕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2015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为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对《政府工作报告》进行了认真细化梳理,明确了各项工作任务责任部门、责任领导。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工作任务内容,逐项制定实施方案或计划,列出完成时限,明确责任人。 二、各责任单位要通力合作,齐心协力完成工作任务。一项工作涉及几个部门的,排 1 / 2 在第一的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协调确有难度的, 按程序报请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分管副秘书长组织协调。 三、从第二季度开始,各责任单位要在每季度末将落实情况按时报送市政府督查室(联系电话:8382206;邮箱:dc8382206@163.com),市政府督查室将定期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 附件: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责任分工表 2015年2月16日 附件 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责任分工表 序号 一 工作任务和要求 责任部门 责任领导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ac08a1f8662caaedd3383c4bb4cf7ec4afeb6b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