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分解下达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20.06.19 • 【字 号】宝政发〔2020〕1号 • 【施行日期】2020.06.19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分解下达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0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重点任务予以分解下达。当前全年时间即将过半,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市政府各领导要落实包抓责任,靠前指挥、一线督战,统筹协调、破解难题。各牵头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明晰工作任务,高质高效推进落实。各配合单位要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全力协助牵头单位抓好重点工作任务。市考核办要将分解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跟踪问效,市政府督查室要严格督查督办,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解表.doc 宝鸡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9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3b67c0d1db91a37f111f18583d049649a660e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