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哈尔滨市南岗中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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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哈尔滨市南岗中学校收费

标准的批复

【法规类别】价格监督检查 【发文字号】哈价行发[2013]55 【发布部门】哈尔滨市物价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3.11.28 【实施日期】2013.11.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哈尔滨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哈尔滨市南岗中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哈价行发〔201355号)



哈尔滨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哈尔滨市南岗中学校调整收费标准的函》(哈教财函[2013]32号)收悉。根据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黑价联[2011]64号)文件规定,经成本监审,现就哈尔滨市南岗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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