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中国法制史的特点 中国法制史是中国法制文化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悠久的历史。中国法制史以古代法律为主要特征,最早可追溯到公元前21世纪的殷商时代,可以说中国法制发展到今天的历史已有四千多年的历史。 中国法制史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法律意识非常强烈。从古至今,中国法律的发展历程是以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为主导的,古代的法律观念和法制体系都是以儒家文化为主要依据的。中国传统文化以“仁义礼智信”为核心价值观,以“古为今用”为指导原则,强调“忠孝为本”,注重权利和义务的平衡,并强调“尊王攘夷”的法律原则,这些都成为了中国法制发展的特色。 二是中国法制发展历程中的法律思想多样性。从古至今,中国法制发展的历史中出现了多种法律思想,如儒家法学、道家法学、法家法学、兵家法学等,各种理论思想相互融合,形成了中国独特的法律思维,这些思想也为中国法制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支撑。 三是中国法制发展历程中的法律制度演变多样性。从古至今,中国法制发展的历史中出现了多种法律制度,如“太平律”、“宋刑律”、“明刑法”、“清刑律”、“民法通则”、“现行刑法”等,形成了中国法制发展的特色。 中国法制史具有悠久的历史,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下,表现出法律意识强烈、法律思想多样性、法律制度演变多样性的特点,是中国法制文化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e077cb3fbc75fbfc77da26925c52cc58bd690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