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小组:乡村治理的最小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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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小组:乡村治理的最小单元

李永萍;慈勤英

【期刊名称】《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年(),期】2017(70)5

【摘 要】村民小组是乡村治理体系中最基层的治理单元,对乡村社会的治理发挥着重要作用。川西平原的村民小组呈现出有效治理的特征,并回应了农民在生产生活中的"公益性需求",体现了村民小组的组织动员能力、秩序维持能力和利益平衡能力。村民小组的治理能力并不是天然形成的,而是有赖于治理过程中治理主体、治理资源、治理动力和治理的合法性这四个维度的共同作用。作为农民与村级组织和国家之间的媒介,村民小组既能为小组内部提供基本的公共品服务,同时有利于国家政策在基层的顺利执行。因此,随着后税费时代国家治理的转型,需要积极培育村民小组的治理能力,拓展村民自治的实践形态,实现村民自治单位的下沉,从而提高乡村治理的绩效。

【总页数】7(P72-78)

【关键词】乡村治理;小组治理;小组公共性;村民自治 【作 者】李永萍;慈勤英

【作者单位】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武汉大学社会学 【正文语种】 【中图分类】C913;D668 【相关文献】


1.乡村\"微自治\"的运行基础与实践机制\r——基于陕西关中村民小组治理的实践 [J], 王惠林

2.党建引领:构建乡村内外秩序走出乡村民主治理困境——基于中部某省GW村小组的观察 [J], 陈毅

3.将党小组建在村民组上——河南省新密市城关镇乡村治理的探索 [J], 魏长领;展畅

4.激活村民小组打通"神经末梢"

——江西省铅山县"微单元"治理解难题 [J],

5.村民小组“微治理”助力乡村“大振兴”——以普安县江西坡镇为例 [J], 江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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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e287cb8fbc75fbfc77da26925c52cc58bd690d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