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维 王维 公元701年,在蒲州(今运城永济市)出生, 公元701--716年,在父母老师的教育下,茁壮长大。他才华早显,与其小一岁的弟弟缙幼年均聪明过人。 公元716年,王维去京城应试,由于他能写一手好诗,工于书画,而且还有音乐天赋,所以少年王维一至京城便立即成为京城王公贵族的宠儿。 有关他在音乐上的天赋,《唐国史补》曾有这样一段故事:一次,一个人弄到一幅奏乐图,但不知为何题名。王维见后回答说 :“这是《霓裳羽衣曲》的第三叠第一拍。”请来乐师演奏,果然分毫不差(根据沈括《梦溪笔谈》卷十七“书画”的考证,《霓裳羽衣曲》第三叠并没有拍,是散曲,白居易的句子“中序擘騞初入拍”也可以说明这一点。沈括精通音律,其言可信。王维工于音律,是正史所载之事,但这个故事却是编造的)。 公元716-719年,游学于长安数年。公元718年,写下古诗《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 《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 独在异乡为异客⑵,每逢佳节倍思亲⑶。 遥知兄弟登高处⑷,遍插茱萸少一人⑸。 白话译文: 我独自漂泊在外作异乡之客,每逢佳节到来加倍思念亲人。 遥想家乡兄弟们登高的时候,遍插茱萸时唯独少我一个人。 写这首诗时他大概正在长安谋取功名。繁华的帝都对当时热中仕进的年轻士子虽有很大吸引力,但对一个少年游子来说,毕竟是举目无亲的“异乡”;而且越是繁华热闹,在茫茫人海中的游子就越显得孤孑无亲。也就是他那是非常的孤独,寂寞,冷,需要各种温暖。 公元719-公元720年,王维跟上了当时崇仕的潮流,在京都游学。 公元721年(开元九年),王维中进士,任太乐丞。 公元721-734年,王维因伶人舞黄狮子受累,贬为济州司仓参军。 来源: 据《唐语林》卷5《补遗》载:“王维为大乐丞, 被人嗾令舞黄狮子, 坐是出官。黄狮子者, 非天子不舞也。”伶人舞黄狮子, 表面看来, 并非什么大事, 但它却牵涉到当时敏感的皇位问题, 关系着皇权的尊严。 在唐朝的典礼律令中,有一条就是“黄狮子这个节目非一人不能舞”,这个人就是皇帝,也就是说,只皇帝一个人能舞黄狮子。伶人不慎私自表演了舞黄狮子,这件事又被观看的好事者,添油加醋地喧染了一番,报告给朝廷,于是连累了上司王维,按照现代官场的说法,就是王维因负有领导责任被贬官。由于正史没有记载这件事,因此,有人怀疑这不过是唐玄宗的一个借口。从当时的政治背景来分析,这种怀疑是有一定道理的。当时,李隆基刚刚从太平公主手中夺回大权不久,为了巩固自己的皇权,对诸兄弟都严加防范。在这个时候,曾接连发生了两起大案,唐玄宗这个登基不久的皇帝,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打击与诸王来往甚密的僚属,并下旨禁约自己几个皇兄弟,不准与群臣结交。王维有可能因与玄宗之弟岐王、薛王等关系较深,而成为统治集团内部高层政治斗争的牺牲品。 公元734年(开元二十二年),张九龄为中书令。王维被擢为右拾遗。其时作有《献始兴公》诗,称颂张九龄反对植党营私和滥施 王维爵赏的政治主张,体现了他当时要求有所作为的心情。 公元735年,迁监察御史,后奉命出塞,为凉州河西节度幕判官。 公元736年,张九龄罢相。王维被贬为荆州长史。李林甫人中书令,这是玄宗时期政治由较为清明而日趋黑暗的转折点。王维张九龄被贬是否沮丧,但他并没有就此退出官场,而是闲云野鹤,过起了半官半隐的生活。 公元736-755年,天宝中,王维的官职逐渐升迁。按时乱前,官至给事中,他一方面对当时的官场感到厌恶和担心,但另一方面又恋栈怀禄,不能决然离去。可是随俗浮沉,长期过着半官半隐的生活。他原信奉佛教,此时随着思想日趋消极,其佛教信仰也日益发展。他青年时曾居住山林,中年以后一度家于终南山,利用官僚生活的空余时间,在京城的南蓝田山麓修建了一所别墅,以修养身心。该别墅原为初唐诗人宋之问所有,那是一座很宽阔的去处,有山有湖,有林子也有溪谷,其间散布着若干馆舍。王维在这时和他的知心好友度着悠闲自在的生活。这就是他的半官半隐的生活情况。 王维早年有过积极的政治抱负,希望能作出一番大事业,后值政局变化无常而逐渐消沉下来,吃斋念佛。四十多岁的时候,他特地在长安东南的蓝田县辋川营造了别墅和在终南山上,过着半官半隐的生活。《辋川闲居赠裴秀才迪》这首诗是他隐居生活中的一个篇章,主要内容是“言志”,写诗人远离尘俗,继续隐居的愿望。诗中写景并不刻意铺陈,自然清新,如同信手拈来,而淡远之境自见,大有渊明遗风。 公元755-756年,安使乱军陷长安,玄宗如数,王维为叛军所获,服药佯为暗疾,仍被送洛阳,署以伪官。 两京收复后,受伪职者分等定罪,他因所作怀念唐室的《凝碧池》诗为肃宗嘉许,且其弟王缙官位已高,请削官为兄赎罪,故仅降官为太子中允,后复累迁至给事中,终尚书右丞。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e5293b6ccbff121dc3683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