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绩效考核自我评价篇一 绩效工作关键:自我评估与确立目标。绩效工作是企业HR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其关键有以下两点:一是给予员工机会进行自我评估;二是使员工的目标与公司的目标相一致。 给予员工机会进行自我评估 第一、将员工的自我评估作为公司绩效考核过程的一部分,是非常重要的。要鼓励员工参与公司的绩效考核过程,并确保经理和员工之间开展有效的对话,可以在公司定期的绩效考核过程中也使用同样的形式,或创建一个稍微修改后的版本。 第二、员工自我评估的目的,在于获得员工对他们的表现的自我观点。这是一个在整个绩效考核的过程中给予员工发言机会的强有力的方式。有时候,经理担心自我评估的价值,认为员工会简单地给予自己赞美的评价和较高的等级以试图抬高他们的实际评价等级。经验表明,相反的趋势却是真实存在的,当我们评价自己的时候,我们往往会比别人更加严厉。 第三、经理获得员工的个人观点,对于公司获取员工绩效方面的更多的信息而言,自我评估是一种非常宝贵的方式。它还可以帮助经理随时准备处理意见或观点方面的差异,并深入了解员工的期望。 使员工的目标与公司的目标相一致 企业创建SMART(具体的、可衡量的、可实现的、相关的、有时限的)的目标的重要性,是将员工的目标与更高水平的组织目标联系起来,你就为员工的工作创造了这一非常重要的"大环境"。这可以帮助员工理解为什么他们的工作是重要的,以及他们的工作是如何有助于整个组织获得成功的。 实践证明,将员工的目标与更高层次的部门目标、分公司目标乃至整个企业的目标相联系,创造一个使个人目标与组织目标相一致的"大环境",对于员工绩效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也让员工感觉到自己的工作是很重要的。 个人绩效考核自我评价篇二 在许多企业的绩效考核中,都有一个“员工自评”环节,也就是员工先对自己在考核期内的表现打分,然后再提交给直接上级进行调整,最后得出该员工的绩效分数。在使用直接上级考核的绩效体系中,员工自评的目的无非两种:1,可量化指标最快捷的数据来源;2,体现员工在绩效考核中的参与度;但是,如果考核者对员工自评没有清醒认识的话,就会导致考核结果出现重大的偏差,甚至失效。我们知道,绩效考核中可能出现的误差多种多样,如不同领导的个人尺度不同、平均化倾向等等,不一而足,那么在自评环节里,有哪些导致出现误差的因素呢? 第一,每个人的性格不同,自评尺度上就有很大差异。比如,有些员工自信,对自己的评价偏高,有些人自卑,对自己的评价就偏低。再者,一些人追求完美,对自己要求严格,另一些人得过且过,这两类人给自己打分的尺度肯定也不同。还有,一些老员工对公司以及同事的认识很清晰,打分的时候游刃有余,而新员工则不清楚其他人的水深水浅,给自己打分的时候也没有太多参照可言。 第二,心理学研究表明,多数人都是过度自信的。《别作正常的傻瓜》这本书里的一个例子提到,我们经常听到很多人说自己“不上相”,也就是说照出来的相片没有本人好看。可实际上,相片是我们外貌的客观反映,而我们每个人在照镜子的时候,才会特地的(也可能是无意识或者习惯性的)去选择角度,也就是说多了一层主观因素在里面,这就导致我们在镜子里看起来比照片里好看了。那么实际上,员工自评环节就提供了这样一面“镜子”给我们爱美的员工去照,这里面所产生的误差也是不言而喻的。 第三,员工自评的分数,确实会对考核者打分产生很大的影响。有过“砍价”经验的人都知道,如果你看见地摊上的一个包,心里觉得大概价值100块,但是张口问价,老板说500的时候,如果你真的还想要这个包,大多数人也只敢往300或者400块去砍了。这就是所谓的“锚定效应”,谈判学里面“率先出价,在不激怒对方的情况下,越高越好”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因为率先出价会极大地掌握主动,使对方的心理预期产生很大变化。员工自评实际上就给了被考核者一个率先出价的机会,而考核者无论是碍于面子还是其他的考虑,都很可能受到这个“报价”的影响,从而使考核结果产生误差。我们在人力资源的实际工作中,也确实发现了这种现象,某公司几个部门员工的绩效考核得分竟无一例外的不低于其自评的分数。 基于上面的分析,我们会发现,部门领导得到的自评分数参杂了过多的主观因素,以至于无法通过技术手段过滤掉,而且这个分数又会对考核者造成很大影响;大部分过于自信的员工得了高分,而有时候由于强制分布的需要,那些对自己要求严格,打分偏低的员工反倒成了牺牲品,因为自己给自己打分低,最后的得分也很难被领导提上来。而在考核指标中无法量化的成份比较多,或者部门中不同员工分属于不同工作岗位、缺乏统一衡量标准的时候,这种情况尤其严重。 那么,企业在绩效考核的实操中,应当如何解决我上面说到的这些问题呢?很多人也许都会从“增加可量化指标的比重”、“加强对考核者和被考核者的培训”、“员工自评加工作总结”等方面着手,但这在实际工作中,只会增加绩效考核的工作量和复杂程度,实施起来谈何容易?其实,只要回过头来看看实施自评的两个目的,我们就会发现简单的解决方案:对相对客观的可量化指标,实行“员工自评”,既保持了“快捷的数据来源”——实际上也仅仅是数据来源,也在形式上体现了“员工参与”;而对不可量化的主观评价类指标,则由考核者直接打分,根本不给员工自评(从而在这个环节出现误差)的机会。 我们知道,绩效考核在人力资源工作中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实施的成本,企业应当抓住主要矛盾,循序渐进,而在初级阶段,更不能为形式所困。因此正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ebd71938f9951e79b89680203d8ce2f016665e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