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青年特聘教授条例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培养优秀青年教师,促进新一代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的成长,根据东南大学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建设高水平人才队伍的要求,学校决定设立并实施“东南大学青年特聘教授”岗位制度。 第二条. 东南大学青年特聘教授岗位实行聘期制,每个聘期3年,在校内外公开选拔,择优竞争上岗,受聘者冠以“东南大学青年特聘教授”称号。 第二章 “东南大学青年特聘教授”的岗位设置 第三条. “东南大学青年特聘教授”岗位总数暂设定为20个,每年选拔5~7名,参照东南大学特聘教授的管理模式,学校与受聘者签订聘期合同。 第四条. 学校将根据学科发展规划,在不同的学科领域设立青年特聘教授岗位,优先考虑基础性学科和交叉学科,并为应聘的“东南大学青年特聘教授”提供较高标准的校岗位津贴。 第三章 “东南大学青年特聘教授”的职责 第五条. 作为青年学术带头人,掌握本学科方向发展的最新趋势。带领本学科方向在其前沿领域跟踪和赶超国际先进水平,扩大本学科方向的国际影响和地位。 第六条. 主持国家重要的科研项目和教学研究项目,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支撑计划、“863”和“973”等重大研究项目以及对国民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前沿课题。 第七条. 以东南大学教授的身份获得具有标志性的创新成果(包括国家和省部级奖、发明专利等),并以东南大学教授的名义在国际重要的学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的科研论文。 第四章 “东南大学青年特聘教授”的申报条件 第八条. 在教学和科研领域取得同行公认的显著成绩,有潜在培养前途的青年学者,其从事的研究领域应符合东南大学重点发展的学科方向。 第九条. “东南大学青年特聘教授”申报的基本条件: (1)、从事一线教学、科研工作; (2)、热爱东南大学,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 (3)、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申请当年年龄不超过40周岁; (5)、(以下条件满足一条以上)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入选者;江苏省“青蓝工程”学术带头人培养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全国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和提名奖获得者;理工医省部级二等奖以上 主要获奖者;发表高影响因子且他引率高的SCI论文第一作者;文科省部级社科类奖项获奖者;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主要获奖者;其他学术造诣深厚、取得过学术界公认突出成果的青年学者教授。 第五章 “东南大学青年特聘教授”的聘任程序 第十条. “东南大学青年特聘教授”的聘任将在校内外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第十一条. 应聘者将填写的《东南大学青年特聘教授候选人申请表》、 应聘者履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有关材料、聘任后的工作计划及目标等材料提交给东南大学人事处。 第十二条. 学校人事处组织专家对应聘者进行评审和遴选,通过者上报校长办公会审批,由校长予以聘任。 第十三条. 东南大学与受聘者签订聘任合同,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章 “东南大学青年特聘教授”的考核和聘期 第十四条. “东南大学青年特聘教授”岗位实行聘期目标管理,聘期3年。青年特聘教授于聘期中期向学校提交工作进展报告,期满后向学校提交书面总结报告,学校将对受聘的青年特聘教授进行届满考核。 第七章 “东南大学青年特聘教授”的待遇 第十五条. “东南大学青年特聘教授”在聘期内,学校每年给予总额五万元人民币的校岗位津贴(1)。引进的青年特聘教授必须办理引进手续,其他待遇按照“东南大学高水平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条例的解释权在东南大学人事处,东南大学青年特聘教授岗位实施的日常工作由人事处负责。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ed0e4e82d60ddccda38376baf1ffc4fff47e21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