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学院大学外语柔性修读学分认证及成绩认定 实施办法(修订版) 为配合学校“柔性修读学分”办法,鼓励学生自主学习、考级,特制定《宜宾学院大学外语柔性修读学分认证及成绩认定实施办法》。 一、认定机构 宜宾学院“大学外语学分认定委员会”是大学外语学分的认定机构,由大学外语教学部主任、副主任和教研室教师组成。 二、认定办法 1、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425分及以上)者,经认定属实,其期末考试成绩认定如下: 宜宾学院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认定 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分数 425-450 451-475 476-500 501- 80 85 90 95 期末考试认定分数 2、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合格(425分及以上)者,经认定属实,其期末考试成绩认定如下: 宜宾学院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认定 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分数 425-450 451-475 476- 85 90 95 期末考试认定分数 3、艺体类学生、专科学生参加四川省大学英语三级考试,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者,经认定属实,其期末考试成绩认定如下: 宜宾学院大学英语三级考试成绩认定 大学英语三级考试分数 60-70 71-80 81- 80 85 90 期末考试认定分数 4、参加全国大学俄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者,经认定属实,其期末考试成绩认定如下: 宜宾学院大学俄语四级考试成绩认定 大学俄语四级考试分数 60-70 71-80 80 85 期末考试认定分数 81- 90 5、参加全国大学日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者,经认定属实,其期末考试成绩认定如下: 宜宾学院大学日语四级考试成绩认定 大学日语四级考试分数 60-70 71-80 81- 80 85 90 期末考试认定分数 6、参加全国“外研社杯”英语演讲比赛及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获四川赛区二等奖,其期末成绩认定为90分;获四川赛区一等奖,其期末成绩认定为95分。 三、认定具体措施: 1. 学生下载《宜宾学院大学外语柔性申请表修读表》,经任课教师同意并签字; 2. 带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外国语学院大学外语部认证; 3. 证书复印件及《大学外语柔性修读表》原件交任课教师,各任课教师进行分数登记。 四、认证时间 1. 大学外语柔性修读学分及成绩需每学期进行认证; 2. 认证时间为每年的3月和9月。 五、本实施办法经学校批准后自2011级施行。 六、本实施办法解释权在宜宾学院教务处及大学外语教学部。 宜宾学院大学外语教学部 二O一三年三月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70671c61ae8b8f67c1cfad6195f312b3169ebf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