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晋级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及报送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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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

1.能力经历要求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由单位提供证明材料;正高级教师

教育思想应以文字形式概括其主要观点,并说明在评审材料中的体现。

2教育教学工作量提供课程安排表及学校有关证明。听课、评课附任现职或近5年以来的听课、评课记录等证明材料。 3.循环教学提供学校教学计划、教案等。

4.学生管理工作须附单位有关证明材料、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考核材料和奖励证书等。 5教育教学效果提供学校原始教学效果评估材料及评价意见,年度考核结果须提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表》原件。

6.专题讲座须提供主办方邀请函、有关会议通知、讲稿、讲座有关视频等影像资料等。

7表彰、奖励等提供有关证书原件,并在评审简表中注明表彰文件号、证书编号。

8示范引领。申报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应由单位出具师德师风表现的证明材料;培养、指导青年教师应提供经单位批准的有关证明材料、被辅导教师的获奖证书等;正高级教师示范引领作用应提供其学科带头人、主持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参与学科教研中心组工作等有关文件材料。 9“支教”按有关教育行政部门要求进行,以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为准,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材料。

10.综合实践、校本课程和学生社团有关表彰和观摩学习活动以各级基教育业务主管部门规范组织的为主,受到表彰的应提供有关表彰文件和证书,受到组织观摩学习的须提供教育行政部门会议通知原件、有关活动的视频等影像资料。同时,需提供以下过程性材料:

1)综合实践。综合实践应提供学校综合实践活动的整体规划。研究性学习应提供指导学生选题、设计方案、开展研究、进行成果展示交流,提供完整的过程性材料。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应提供反映活动主题、活动方案、活动小结等方面内容的过程性、常态化材料,应体现教师在活动中发挥的组织、引导、管理作用,同时提供学校或上级部门出具的活动认定意见。

2)校本课程。校本课程应提供学校校本课程规划方案,并按照《学校校本课程规划方案》的要求开发、实施校本课程,教师撰写的校本课程纲要通过学校课程审议委员会审议,校本课程教学活动设计方案、课程学习结果评价等材料齐全。

3)学生社团活动。学生社团要求制度完善,有完整的章程、加入、退出机制,定期开展活动制度,每学年一次的校级展示活动;列入学校校本课程体系的,要有活动计划、活动实施方案、活动评价意见、活动总结等;学生社团辅导教师须提供担任学生社团辅导教师的有关文件、个人在其中发挥的作用等证明材料。

4)教科研课题问题。教科研课题指教育科研部门、基础教研部门组织鉴定的教科研课题。课题一般应具有立项、开题报告、课题研究方案、研究过程、中期报告、结题报告等阶段,须附立项报告、研究过程材料、研究报告、结项(鉴定)证书、获奖证书等完备的材料;教科研课题应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对于水平低下的不予认可;教科研课题应有一定的研究周期,并经过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对于研究周期不满1年、没有投入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的不予认可。

11.关于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问题。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以基础教研部门组织的为主,在某次活动中举办的优质课不予认可,须附本人教案和专家评价意见,获奖附奖励证书,同时须在评审简表中标明主办部门、获奖等级、文件号、奖励证书编号等。

获得基础教研部门组织的示范课、观摩课证书的人员,须提供从教以来获得的相应级别优质课二等奖或以上等次证书。自2014年起,示范课、观摩课应以文件或简报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凡没有以文件、简报等形式向社会公 布的示范课、观摩课一律不予认可。 12.其他有关材料按要求提供。

报送材料要求

(一)报送省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查的材料

1.资格审查工作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或省直厅(局)为单位集中进行。资格审查时应提交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分系列、级别、专业和评审类型规范打印的《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一式3份,资格审查后1份省职改办留存,1份报相应高评会承办部门,1份留呈报单位。资格审查的同时接收申报人《评审简表》的电子文本。

2.申报人员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学历证书(后学历人员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 3.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有关证明材料。

4.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或省直厅(局)为单位报送申报人经所在单位开展“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工作情况报告1份。

5.《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审核登记表》一式2份,基本证件部分资格审查部门应按要求逐级审核并签字,1份留评会会承办机构,1留呈报单位。

(二)报送高评会承办部门的材料

1.经省职改办资格审查合格的《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未经省职改办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材料各高评会承办部门不予接收。

2.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并经单位核实盖章《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一式35份以及同内容的电子文本。 3.《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评审表》中各项内容应规范填写并经有关部门审核盖章,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

4.《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审核登记表》一式2份,按要求逐级审核并签字,1份留评委会承办机构,1份留呈报单位。

5.学历证书。第一学历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证书原件、有关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或在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属于补发、发的毕业证须同时提交学籍档案;毕业证丢失的,应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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