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所证明(空表)

时间:2023-04-15 23:03:2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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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证明



XX省民政厅

,住所地址为: 街道 号,办公场所面积 ㎡,由本单位/本人提供,使用期限 年。

特此证明。

住所来源:社会组织自有 租赁 个人或组织无偿提供 (说明:社会组织住所为个人或组织“无偿提供”的,由住所提供者填写下表;社会组织住所由“个人无偿提供”的,还要附上房产证书复印件;社会组织住所为社会组织“自有”或“租赁”的,请附上房产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房产部门盖章/产权所有者签名)








产权证明



XX省民政厅

办公室,提供给 作为办公场所,面积 ㎡,使用期 年。

特此证明。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产权所有单位盖章)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fd8f25c660e52ea551810a6f524ccbff121ca8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