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住 所证明表 单位名称 举办单位 单位住所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本单位 说 明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 (举办单位) 说 明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曰 说明: 1、 自有房屋的事业单位在“本单位说明”栏内应填写:土地证号和房 屋所有权证号,如未办理请说明原因。同时,附房产证与土地证复印件。 2、 租(借)房屋的事业单位在“本单位说明”栏内应填写:租(借) 某所有单位/人房屋;土地证号和房屋所有权证号。同时,附租(借) 房屋一年以上的合同(协议)的复印件。 3、 无偿使用他人房屋的事业单位在“本单位说明”栏内应填写:无偿 使用某所有单位/人。同时,附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 2、使用他人房屋的,出示产权证明,提交其复印件,并提交房屋 所有者的授权证明。(注明占用何处房屋、几间房、平方米、使用年限 等)。 3、无偿使用他人租赁的房屋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和房屋承租人 的授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338a84e6bdc5022aaea998fcc22bcd127ff42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