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填写要求 一、 甲方类: 1、用人单位名称:真实完整(必填); 2、单位隶属:可不填写;单位性质(必填); 3、联系人:真实有效(需要强调:不同单位联系人不能相同,必填); 4、联系电话: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座机电话,需要保证一年内拨打该电话能查询到该生就业状态(必填); 5、单位E-mail:不要求必填; 6、 通讯地址:xx省xx市xx路xx号(必填); 7、 邮政编码:必填项。 8、 档案接收: 有人才中心或主管部门盖章(必填),无可不填; 注:(主管部门为用人单位的上级有户口或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 二、 乙方类: 1、姓名:学生姓名一定要写清楚(必填); 2、性别:必填; 3、学号:必填; 4、院系: 必填; 5、专业:必填; (以上5项以印,补办的必填) 6、毕业时间:统一填写20xx年6月; 7、联系电话:确保一年内能联系到毕业生,不可与单位联系电话相同; 8、家庭地址:xx省xx市xx路xx号(必填); 9、邮政编码:真实有效(必填); 三、完整有效的协议书 1、合同内条款空格中第三(工作期限至9月底不少于半年), 四项为必填项; 2、必须要盖章才能生效(不可多盖,不可盖至用人主管部门位置); 3、不可为“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专用章”类,应该为“人力资源部或人事部” 或“行政公章”等; 4、公章必须与“甲方:用人单位名称相一致”。 5、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盖章) (主管部门为用人单位的上级有户口或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 无此权限不盖(可找人才中心办理户档托管关系后盖章)。 6、乙方(毕业生):签名: 必填项,如不填写视为毕业生不认可。为无效就业协议; 7、院(系)公章: 经办人必须签字认可;各院系必须严格审核加盖公章; 8、 经学校招生就业处审核后盖章生效。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ff78a83940590c69ec3d5bbfd0a79563d1ed4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