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儒家与资本主义 19世纪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Max Weber)在其名作《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儒教与道教》中提出新教伦理利于资本主义,而儒家思想与现代资本主义不相容的观点,被称为“韦伯命题”。这个命题实际上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新教伦理对于资本主义的产生和生长具有助力;一是儒家思想精神难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相融合,对其形成助力。 对于韦伯的这个“命题”,很长时期内人们并未提出异议。自上个世纪中叶以后,随着儒家文化圈内的日本和亚洲“四小龙”经济的快速发展,这个“命题”的有效性开始受到挑战。进入80年代以后,历史上以儒家思想为正统意识形态的中国大陆,经济发展的快速列车逐渐启动,尤以近20年的快速发展更是令人瞩目。重新审视东亚各国经济发展与儒家思想影响的关系,成为一种潮流。于是,欧美学界一些人和“新儒家”学者,将包括中国在内的东亚“经济奇迹”命名为“儒家资本主义”或“儒家现代化”,从回应长期流行的“韦伯命题”。 “儒家资本主义”论认为,日本、亚洲四小龙以及中国大陆最近半个多世纪所创造的经济奇迹(或称之为现代化成就),主要得益于儒家文化,因为“是儒家使他们忠于家庭、服从权威、尊敬长者,以及勤奋努力、俭朴自制、互相合作。如果缺乏这些伦理信念以及由此形成的价值体系、生活规范与社会结构,那么现代化恐怕很难实现。”(傅佩荣:《儒家与现代化》,见《儒家与现代人生》上海三联书店2007年第34页)一言以蔽之,“儒家资本主义”论认为,儒家思想伦理非但不与资本主义抵牾,而且对资本主义,乃至现代化还有推动作用。 “儒家思想传统是否能够提供资本主义产生的“充分必要条件? 马克思终生以资本主义为研究对象,他的观点具有无可置疑的权威性。根据马克思阐述的资本主义根本特点,它的产生和维持需要三个方面的因素为其“充分必要条件”。 首先,资本主义是以资本和雇佣劳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生产,这种生产方式的产生所需要的充分条件是,“一方面使社会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转化为资本,另一方面使直接生产者转化为雇佣工人。” 但是,这一过程所展现的人欲之恶,受到人类趋善之心的厌恶。承认这种生产方式,就意味着承认人类趋利自私的本性,将创造和增殖财富视为一种美德,而不是从道德意义上进行谴责。 其次,生产过程服从市场,产品的出路也依靠市场,换言之,市场是资本主义不可或缺的因素,是资本主义最典型的特征。 第三,资本和被雇佣者的结合,要求生产过程的自由和产品流通的自由,要求法律制度的建立和有效运作,以保障公平竞争,反对和拒斥贵族特权经济和超经济强制。所以,市场经济又被称为自由经济和法律经济。 上述三个基本因素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形成的“充分必要条件”;而这些“充分必要条件”恰恰是儒家思想伦理所缺乏的。 首先,儒家的“义利观”使以逐利为特色的工商业行为很难获得道德上的合理性和正义性。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董仲舒则说:“明明求仁义,君子之事。明明求财利,小人之事”。儒家将“君子”和“小人”对立起来,将“义”与“君子”、“利”与“小人”联系起来,其结果自然是“义”与“利”的对立。虽然有学者(如余英时)指出,明清时期的中国商人在精神方面已有重大变化,不再耻谈逐利求富,但从整体上,“义”“利”对立至今仍然是积淀于我民族心态最深层的观念之一,尤其是在“士”组成的主流社会。 中国传统社会是农本社会。在这个以稳定为追求目标的传统社会中,士、农、工、商即所谓“四民”等级构成社会的主干。 近几十年来,东亚经济发展迅速,保持着持续不衰的活力,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明星,被称为“东亚经济奇迹”。有些学者在探讨其原因时,将它与儒家思想的资源联系起来,认为传统儒家伦理价值观,如家族主义、忠诚、尊重权威、重视教育,勤劳节俭、鼓励储蓄等等,是东亚经济奇迹的主要推动因素。“儒家资本主义”成为许多人接受的新概念。 其实,稍做观察就不难发现,日本自明治维新以来一直推行“脱亚入欧”政策,仿效西方模式实现社会转型;二战以后,其经济的率先起飞,也是推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结果。东亚四小龙的成功发动,具体原因或有不同,但有一点是根本相同的,即充分认识到市场经济对于财富增殖的巨大意义,及时地实现了由封闭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化,同时不失时机地抓住机遇,充分利用了难得的有利的国际经济环境,加入开放的国际贸易大循环。而法律的强化和健全则是保证市场经济正常运作的重要条件。“东亚经济奇迹”所需要的伦理道德上的“充分必要条件”,在儒家政治伦理中是没有的。 中国大陆在20世纪下半叶发展历程中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和教训也可以充分说明这一点。如所周知,这一时期最初三十年的大错之一,是缺乏对市场经济性质的健全认识。两千余年“重农抑末”政策造就的必然后果,是长期蒙昧于市场经济的作用和发展市场经济的必然性,轻视乃至敌视商品市场经济。1958 年,主要决策者沉醉于乌托邦共产主义,固执于自然经济基础上的平均主义,甚至对《三国志》记载的张鲁在陕西汉中地区推行的大锅饭政策大表赞赏;后来又坚持“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以意识形态作为经济决策的依归,终至将国民经济推向崩溃的边缘。这些思想观念的深层心理基础无不与儒家伦理造就的封闭的小农心态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80年代初期开始的改革开放历程,也是在各个方面突破旧的传统思维的过程。首先是打破两千余年以来儒家伦理塑造的“义利观”的束缚。邓小平那句具有典型时代意义的“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宣告了一个固守传统生产方式、以贫穷为光荣的时代的结束,开启了一个以有效方式追求个人、社会与国家富强的新时代。此后,“致富光荣”成为一个时代最为流行的重要理念,发展经济、追求财富不再是一件可耻的行为。 其次,商品市场经济的合法性逐渐得到承认,上个世纪80年代以后,中共中央以“红头文件”的形式肯定它是“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有益补充”,“经商热”成为席卷全国的潮流,一向坚守“君子固穷”信条的知识分子,在观望、犹豫、彷徨之后也纷纷抛掉“何必曰利”的儒家伦理信条,走向了“下海”创业的道路,终于成为今日中国经济人才群体的生力军;招商引资,乡镇企业和个体经营,成为中国开放时代最具活力的经济领域。历史的演进终于使这个古老的民族认识到,市场经济乃是高效率的财富增长方式,农本封闭经济根本无法比拟。最终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成为民族的共识,成为追求的目标,庄严地写入宪法。 第三、与市场经济相配合的法制建设逐渐完善。中国社会传统中,最为流行的观念是皇权至上,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个人权利和个人财产观念都极为薄弱。近代资产阶级革命时期那句响亮的“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口号,一直在反抗王权专制制度中发挥着巨大作用,但在20世纪下半叶的前三十年中却被视为资产阶级的最大罪恶进行猛烈批判。以“革命”形式掩饰的无法无天行为大行其道,终于在“文革”时期以任意剥夺个人财产的抄家方式爆发出来。这种“无法”经济甚至在80年代初改革开放以后相当长时期内,仍然有所表现。1984年,从事个体生意的年广久经营有方,以经营炒货而致富,被认为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fff39a5f524ccbff12184e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