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八以来反腐典型案例中的启示讨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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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八以来反腐典型案例中的启示讨论报告



讨论主题:十八以来反腐典型案例中的启示 讨论时间:201518 讨论地点:教学楼

小组成员:A同学,B同学,C同学,D同学,E同学,F同学. 记录人:A同学 主持人:B同学 讨论内容:

1.十八大以来的反腐工作。

2.从十八大的反复工作中获得的启示。

讨论情况:

C同学: 我找的是李春城的案例,下面是案例的大体情况。李春城,曾当选中央候补委员不足一月,四川省委副书记,他是十八大落幕后首位被调查的副省级干部。生于1956年,辽宁省海城人,1978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留校工作至19877月。其间他在该校电气工程系完成了硕士研究生学业。离开哈尔滨工业大学后,李春城先后任共青团哈尔滨市委书记、哈尔滨市太平区区长、区委书记,官至哈尔滨市副市长。199812月,他远赴四川担任成都市副市长、市长、副书记、书记等职,并在入川初期短暂担任过泸州市委书记。20119月开始,李春城担任四川省委副书记。 在他担任成都市委书记期间,四川省发生汶川大地震,成都体量庞大的新行政中心受到舆论指责,而据当地媒体报道,当时李春城召开会议宣布,成都市委市政府新办公区将对外拍卖。后来拍卖统一表述为“处置变现”。

2002年,李春城当选十六大候补中央委员,但在2007年,或因牵扯“韩桂芝案”落选十七大候补中央委员。2008年,担任成都市委书记的他,因斥资约人民币10亿元修建豪华政府办公楼受到中央高层批评。但之后,却依然成功晋升为四川省委常委、省委副书记,其“带病升迁”的能量、能耐之大,令人震惊、深思。

A同学:相信我们都知道这起事件,但是对于反腐更深层次的理解,大家有什么看法嫩? C同学:我搜集了这部分资料,所以感触也比较深,下面我读一下在网上的评论吧。多行不义必自毙, 李春城的落马,传递出积极清晰的政治信号,测量出了新一轮反腐风暴的力度,同时也警示我们,不论你级别再高,也不论你政绩再耀眼,如果不洁身自好、滥用权力、涉腐涉贪,等待你的必将是党纪的严处、法律的严惩。而如何约束权力,如何既扑苍蝇更打老虎,如何铲除官员带病提拔、边腐边升的制度土壤,不仅仅需要高喊“不反腐会亡党亡国”的口号,更需要纪检机关主动出击,用“高压”“铁腕”、“零容忍”式的反腐实践来回应民众的期待。

同时,李春城“落马”敲响的警钟足以让某些手脚发痒的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警醒,让某些犹豫徘徊的领导干部醒悟。要知道:贪得再多、捞得再足、地位再高,待到东窗事发时只是南柯一梦。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大案要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党的十八大报告用这样的表述,给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敲响了警钟。所以我想此番李春城的“落马”,更是验证了这样的反腐表述,决不是说说而已,这样的警钟,决不是震震而已,这意味着新一轮的反腐风暴,将随着党的十八大精神的贯彻落实骤然兴起,反腐不可能是“雷声大雨点小”。

D同学:对,我想各级干部需要引以为戒,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


这样才能真正想着为人服务。

我找的案例是中共中央委员、铁道部原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严重违纪问题的事件。 A同学:嗯,好,那你说说吧!

D同学:刘志军,出生于19531月,男,汉族,湖北鄂州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工程师。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部长。20112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被免去其党组书记职务。2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免去其铁道部部长职务。20111228日上午,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了对“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的处理决定: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负主要责任,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另案一并处理。2012114日,十七届七中全会审议通过中纪委关于刘志军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中央政治局作出的给予、刘志军开除党籍的处分。20136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刘志军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7月份,法院作出一审宣判,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同学:我也了解过这个事件,怎么说呢?刘志军的贪污金额让人震惊,一个人就坐拥374套房产,而其淫乱史更是让人咋舌。早知今日事,悔不慎当初。如今,刘志军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党籍是最严重的一种党的纪律处分,而刘志军不仅是开除党籍的问题,还是涉嫌犯罪的问题。刘志军已经在自己铺筑的贪腐路上渐行渐远。

F同学:长期以来,我们在党内外都存在一种认识误区,认为高官经过多少次升迁,“过五关斩六将”是层层选拔上去的,因此党性强、觉悟高,结果对他们就没有多少实质性的监督(连给人大定期报告工作与接受质询都没有形成制度化)昔日已被镇压的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曾说,“组织的管理和监督对我而言,如同是牛栏关猫,进出自由。”原山东省泰安市委书记、腐败官员胡建学也曾说,“官做到我这一级,就没人能管了”。二胡的话至今不是仍很有现实性吗?所以对高官的“他律”也丝毫不能放松。再则,对高官的经济、家庭婚姻、生活作风等内容也必须纳入监督的视野。要用制度约束高官的权力。在监督制度面前任何官员都没有例外,不允许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享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在制度设计和完善方面,坚决斩断腐败利益链尤其重要。要坚持党的集体领导这一重要原则,不能在用人上,该使用什么样的人,提拔什么样的人,重用什么样的人,由“一把手”说了算;在决策工作上,一项工作该不该干,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由“一把手”说了算;在批建设施工项目上,该不该批,批给谁,批多少经费,还是由“一把手”说了算。高官也属公众人物,因此隐私权应当受到限制,例如家庭财产、人员状况等理应公开。要破除迷信高官的思想束缚,树立和强化官民人格平等观念。这有利于民主法治建设,建立、完善和落实管用的制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C同学: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要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坚决查处大案要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要搞好腐败就坚决查处,绝不手软”,不断地加大反腐力度和惩防体系建设,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

F同学:我也找了一个案例,给大家讲讲。 雷政富,免职前曾先后担任中共重庆市、垫江县县委书记、北碚区区长、区委书记等职务。201211月在不雅视频曝光于网络63小时后即被免职。2013628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雷政富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雷政富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人民币,对受贿赃款316万余元予以追缴。

雷政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16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其行为举止一点也不符合身份,如私生活奢侈糜烂、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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