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规范社区财务活动的管理,强化监督职能,促进社区经济工作健康发展、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街道社区实际,特制定社区财务管理制度。 一、各社区负责人是本社区经济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社区的经济管理、资产管理及财务管理工作.对社区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严格执行社区财务管理制度,把好资金审批关. 二、实行社区财务报账,街道集中记账制度。 社区实行“资金统一管理,财务单独核算”的记帐制度。在街道财政所设立统一帐户,集中管理各社区资金往来,各社区财务分帐户核算.社区的所有财务活动必须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收支手续,收支凭证做到完整、真实、合法、有效。所有收支必须入账管理,建立健全账簿,以全面、准确、完整的反映社区经济活动情况。 三、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各社区的一切收入必须统一使用财政专用票据,由报帐员负责票据的领取、缴销。社区发生的各项收入(含租赁收入、社会赞助收入)、所有上级拨款、各条线工作专项经费应当按时足额 1 缴存街道财政所。各社区不得以任何理由隐瞒、截留、挪用、坐支,更不得设立帐外帐. 四、实行严格规范的社区财务开支报销审批制度。 社区经费主要用于支付社区的水电费、电话费、网络使用费、办公用品购买、以及社区活动生活费、燃油费等。除水电费、电话费、网络使用费以外,单项费用500元以上的日常公用经费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开支.对外出考察学习、固定资产配置、大型修缮等资本性支出和工程项目必须出具书面申请报告,同时提报项目相关资料,报请街道办事处主任审核批准后方可购买(或实施),项目竣工验收后,将竣工财务决算资料及时报街道办事处审核。属政府采购项目的必须实行政府采购. (二)、上级部门拨入社区的专项经费,必须按项目的规定、用途 规范支出,要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挪作它用. (三)、经费支出必须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等规定,符合有关财务费用支出标准、财务规范要求。原始凭证必须是真实、合法、由国家税务局监制或财政局监制正规发票,并注明资金用途,由经办人、社区财务负责人、分管领导三人以上签字方可报销,禁止使用白条入帐.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项目,财会人员有权拒绝支付或报销。 五、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026c6b1d2f34693daef5ef7ba0d4a7302766cb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