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伦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主任职责: (一)行使伦理委员会主任的职责; (二) 有权对伦理委员会成员进行及任免; (三) 制定或修改伦理委员会章程; (四) 审核并签署评审意见 (五) 主持伦理委员会相关内容的会议; (六) 积极参与医院医学伦理道德建设; (七) 负责伦理委员会有关培训和继续教育,积极促进医学伦理学之间的工作,并加强多方交流。 二、副主任职责 (一) 协助伦理委员会主任做好各项工作; (二) 负责安排伦理委员会各委员的伦理知识培训及继续教育; (三) 指导伦理委员会秘书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及其他日常工作; (四) 伦理委员会主任不在时,由副主任代行主任职责 三、委员职责 (一) 对提交审查的研究项目进行充分审查,参加伦理委员会会议并对研究项目进行讨论和评价; (二) 对伦理委员会记录进行保密; (三) 积极参加与伦理相关的继续教育 四、秘书职责 (一) 负责伦理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向主任委员报告; (二) 负责受理伦理审查申请材料,告知申请材料需补充的缺项; (三) 组织伦理委员会会议,一般每半年安排1次伦理委员会会议,根据情况,必要时可增加会议次数; (四) 根据安排的会议日程通知伦理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在会议前将审查材料提交论理委员会委员预审; (五) 负责安排会议日程以及会议记录; (六) 根据审查结果准备评审意见,提交主任委员审核签发,及时将审查决定传达给申请人; (七) 对所有批准的研究项目组织合适的跟踪审查,包括修正方案审查,不良事件报告审查等; (八) 负责安排伦理委员会与申请者、委员、受试者之间的联系; (九) 负责起草伦理委员会年度工作总结,提交主任委员审定; (十) 负责伦理委员会经费管理工作; (十一) 就伦理委员会相关工作为主任委员提供必要的管理支持; (十二) 负责伦理委员会文件档案的管理和归档。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0453253862458fb770bf78a6529647d272834f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