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宣传】XXX幼儿园2021年春季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政策告知书 尊敬的家长: 您好!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真正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解决实际问题, 现将我省学前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告知如下: 资助项目 政府助学金 资助范围 公办幼儿园和有办园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 资助对象 一档对象: (1)建档立卡幼儿;(2)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幼儿;(3)孤儿;(4)残疾幼儿;(5)烈士、英雄模范、一级至四级因战因公伤残的军人、公安民警、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家庭子女;(6)经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安、应急管理部门认定,持有相应证件,符合《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可享受教育优待对象的家庭子女;(7)经认定为事实无人扶养对象。 二档对象: (1)残疾人家庭子女:法定监护人持残联部门发放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建立电子信息档案的残疾人家庭子女;(2)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法定监护人因公牺牲或因见义勇为牺牲,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其可享受教育优待资助的子女(学生)或经学校认定,学生本人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因病因灾等各种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资助标准 一档每年每生2000元; 二档每年每生1000元。 按学期申请发放。 XXX幼儿园 2021年4月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070a562940590c69ec3d5bbfd0a79563d1ed46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