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简称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入团条件: 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团旗: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旗旗面为红色,象征革命胜利;左上角缀黄色五角星,周围环黄色圆圈,象征中国青年一代紧密团结在中国共产党周围。团的重要会议以及团日活动可以使用团旗。 团徽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徽,是经中国共产党中央审定批准,于1959年5月4日由共青团中央颁布的。 团徽的内容为团旗、齿轮、麦穗,初升的太阳及其光芒,写有“中国共青团”五字的绶带。团徽涂色为金红二色。团旗的旗面和绶带为红色,团旗上的五角星和环绕它的圆圈、旗边、旗杆、齿轮、麦穗、初升的太阳及其光芒、“中国共青团”五个字都为金色。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徽,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标志。它象征着共青团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光辉照耀下,团结各族青年,朝着党所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 团歌(由胡宏伟作词,雷雨声作曲。) 歌词: 我们是五月的花海, 用青春拥抱时代; 我们是初升的太阳, 用生命点燃未来。 “五四”的火炬, 唤起了民族的觉醒。 壮丽的事业, 激励着我们继往开来。 光荣啊,中国共青团, 光荣啊,中国共青团, 母亲用共产主义为我们命名, 我们开创新的世界。 团员证团员证: 团员证: 团员证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团籍的证明。由中国共产主义青年会颁发,团员证封面为墨绿色,象征着青春和朝气蓬勃的青年运动;封面上印有红色烫金团徽,象征着共青团是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 团员证的功能主要有七项:证明团员政治身份;转接团员组织关系;方便团员参加团内活动;记载团员获得的团内奖励;进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作为团员参加团内民主选举和表决的资格证明;作为团员超龄离团后的永久纪念。 团费: 1、团员每人每月交纳团费0.3元。 2、根据《团章》规定,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被视为自行脱团。 共青团历史: 团的全国领导机关是团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团的全国代表大会每5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 1920年8月,中国共产党首先在上海组织了社会主义青年团。 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成立。 1922年5月,在党的直接领导下,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在广州召开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成立了全国统一的组织。 1925年1月,在团的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决定将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改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1935年11月,为团结一切抗日青年,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党决定将共青团组织改造成为民族解放性质的抗日救国的青年团体。 党中央在1946年10月提议建立民主青年团。 1949年4月,召开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1957年5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召开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1978年10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 1982年12月,共青团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 1988年5月,共青团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 1993年5月,共青团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 1998年6月,共青团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 2003年7月,共青团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了现任团中央委员会。 两个运动:五四运动,一二九运动 “五·四”运动的胜利同时推动了团组织建设 团员的权利: 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造就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接班人,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为国家培养青年建设人才,团结带领广大青年,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积极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 1.参加团的有关会议和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培训。 2.在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在团的会议和团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团的工作和青年关心的问题的讨论,对团的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批评团的领导机关和团的工作人员。 4.对团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并且可以向团的上级组织提出。 5.参加团组织讨论对自己处分的会议,并且可以申辩,其他团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 6.向团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委员会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团的任何一级组织或个人都无权剥夺团员的权利。 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 留团察看的时间为六个月或一年。留团察看期满,改正了错误的,应当及时恢复其团员的上述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团籍。 团员义务: 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3.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争。 4.接受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义务。 5.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6.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 团员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团员的义务和权利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两大方面。团员履行的义务和享受的权利从根本上讲是一致的都是为了维护党和人民利益,都必须服从于共青团当前的工作任务和最终奋斗目标。 “六团”活动: 举团旗;唱团歌;戴团徽;学团章;过团日;上团课。 团员意识: 团员意识是团员在观念上自觉形成的区别于一般青年的意识,是团员在团内生活和社会活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思想基础和行为准则。新时期的团员意识主要包括:1.政治意识,2.组织意识,3.模范意识 主要内容: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活动主题:永远跟党走 共青团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团章规定: 1、团员在3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支部 2、团员在30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总支部 3、团员在100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基层委员会 团的纪律: 1.团的纪律的自觉性 2.团的纪律的强制性 团员自觉的遵守团的纪律,可以使团的纪律得到最大程度的实现和发挥;而团的纪律的强制性,又保证了大多数团员的自觉性,捍卫了团的纪律的权威,二者是相辅相成的,辨证统一不可分的。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11131cbc77da26924c5b04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