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品出库管理制度 1. 药品出库应贯彻“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 则。药库的药品出库只面向药房调剂部门或临床科室领用,一律不对 患者出库。 2. 出库药品凭出库单出库•内容包括:发放部门名称、晶名、规 格、数量、价格、发放日期、发放人、经领人。出库单填写一式三份. 库房发放凭证,药品会计出账凭证,领晶入账凭证,出库单凭证,按 月装订,保存3年备查。 3. 出库发放药品时,应坚持三核对原则: ① 所发放药品与出库单是否相符; ② 所发药晶的库存与电脑结存是否相符: ③ 当面交点详细核对签字保证出库差错率<1%,发出药品质量 合格率100%o 4. 如发现以下问题,应停止发出: (1) 药品包装内有异常响动和液体渗漏。 (2) 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 现象。 (3) 包装标志模糊不清或脱落。 (4) 药品超出有效期。 (5) 除抢救药因购买困难等特殊情况下效期在3个月内的。 (6) 临床反映或官方网站报道不良反应较多的药品。 5.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应严格 实行双人发货,核对与签章制度。 6. 药品出库后,应及时计划,补充库存,确保临床需要。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11ea445940590c69ec3d5bbfd0a79563d1ed47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