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森林防火注意事项 冬季森林防火注意事项 一、切实做到: 1、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八不准”规定。即不准在山林中乱丢烟蒂;不准在野外点荒火;不准烧田坎、烧田草;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准在野外烧烤食物;不准在野外烧水做饭;不准在山林中燃放烟花、鞭炮;不准在山中用火烧蜂、驱赶野生动物。 3、严禁随意用火烧荒整地。因特殊情况确需用火时,须报县森林防火办公室审查批准,并要预先开设防火隔离带和有专人负责安全。 4、管好您的小孩和痴、呆、傻病人,不要在野外玩火。 6、偷牧,放牧破坏森林资源、植被、农作物以损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来满足个人利益是违法的。 二、请您明白: 1、造成森林火灾,烧毁他人林木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2、违反野外用火规定,不管是否造成森林火灾,都将受到当地政府或林业主管部门的处罚和警告。 3、造成森林火灾,视情节轻重,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判处有期徒刑等法律制裁。 4、偷牧、放牧、破坏森林植被、农作物或他人财产,将依法拘留15天,或者处500元的罚款。 平安、和谐、健康是每一个家庭的福祉,请您记住我们的忠告,谨防森林火灾的发生!“放火之心不可有,防火之心不可无!!!”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1f68c43d2d233d4b14e852458fb770bf68a3b7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