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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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优惠政策



一、残疾人两项补贴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是为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提供每人每月80元的生活补贴。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是为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包括精神残疾三级、四级)提供每人每月80元的护理补贴。

二、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广西党员扶残温暖同行项目

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一定劳动能力、有脱贫致富愿望、有增收快效益好的发展项目,持有二代或三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家庭。

三、阳光助残扶贫基地项目

我县的阳光助残扶贫基地是属辐射带动型扶贫基地,主要是以基地为依托,通过向残疾人提供种子、种雏、苗木、农药、农肥、技术等进行扶持。扶持对象为持有二代或三代残疾人证的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

四、农村残疾人使用技术培训项目

有劳动意愿且具备接受培训的条件和能力,持有二代或三代残疾人证的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

五、“阳光家园计划”项目

本县持有第二代或三代残疾人证的劳动年龄段且无业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通过定期上门为残疾人提


供家政服务、康复服务、心理辅导等服务。

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项目

本县持有二代或三代残疾人证,有需求,适合改造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家庭。改造内容有房屋出入坡道改造、户门改造、卧室改造、卫生间改造、厨房改造、地面平整硬化等。具体按照残疾人房屋结构以及特殊需求,实行量体裁衣个性化服务改造。

七、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具有资源县户籍或持有资源县居住证的有康复需求且符合条件的0-17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和孤独症残疾儿童自主选择到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参与康复训练,可以申请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八、申请辅具

本县持有第二代或三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因身体功能或器官缺陷导致日常生活不便,需要借助辅具改善或解决日常生活不便之处的残疾人可免费申请辅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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