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创新基金项目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以下简称生物学院)本科生的创新意识和 创新能力的培养,引导本科生早日进入实验室,开展具有专业性、创新性和开拓性的研究 课题;同时,为了充分发挥教师在本科生培养过程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扩大我院“本科 生导师制,,在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方面所取得的成效,经生物学院研究决定,设立 “生物学院本科生创新基金项目”(以下简称为“创新基金项目”)。为做好创新基金 项目的申报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创新基金项目由学院和学校有关部门共同拨款,资助一定数量的学生学 术科研项目。资助项目分为三类:第一类,以被聘任为本科生导师的教师为指导老师,组 织其所辅导的本科生申请的项目,称为“本科生导师制基金项目”(简称导师制项目), 也称为一般项目;第二类,由本科生自主申报的项目,也称为重点项目;第三类,为鼓励全 院本科生参与国际遗传工程的机器设计竞赛(InternationalGenetically EngineeredMachineCompetition)而特别设立的iGEM预选项目。 第三条 创新基金项目由生物学院办公室负责管理,包括项目的申报、评审、跟踪 检查、验收、处理有关异议事项以及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其它问题等。 第四条 创新基金项目的评选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 第二章 申报与评审 第五条 申请参加创新基金项目的团队人数含负责人在内不得少于2人多于5人 第六条创新基金项目选题必须具有专业特点,符合学生实际科研能力,并能按时 完成研究任务。 第七条申请导师制项目的负责人必须为生物学院全日制在读的大二本科生,主 要负责项目的组织、申报、考核与验收等工作;指导老师必须为学院聘任的该项目负责人 的导师,原则上,本科生导师需要指导所辅导的本科二年级学生全部参与导师制基金项 目;参与导师制基金项目的学生必须为该导师所辅导的学院全日制在读本科一、二年级 学生。 第八条申请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和参与人为学习成绩良好,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的生物学院全日制在读的本科一、二、三年级学生。 第九条重点项目需要聘请至少一名专业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具有较强的科研能 力、热心指导学生科研活动。 第十条项目申报工作每年10月份进行一次。申报与评审程序如下: (一)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填写《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 书》; (二)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选,对项目申请书的内容真实性、研究方案 可行性和经费使用合理性进行审核; (三)学院办公室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提出资助建议,报主管小组审批,并进行公示; (四)公布创新基金项目资助名单。 第三章资助标准与经费管理 第十二条创新基金项目分为一般项目与重点项目,资助期限为一年,资助金额根 据每年的投入经费做适当的调整。 第十三条创新基金项目经学院公示确认后于12月立项,拨付50%的项目基金; 中期考核通过后获得剩下5096的经费。 第十四条 重点项目经验收后评为优秀的可进入下一期的滚动支持,滚动支持经 费的额度为每个项目10000元。 第十五条经费采取报帐支出的模式,开支范围包括实验材料费、会议费、差旅费 、资料费以及发表论文、专利申请等发生的费用,不得用于支出奖酬金、餐费、大额燃油费 、路桥费以及个人电话费。 第四章考核与验收 第十五条中期考核。项目申请获批后的次年6月,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并上交《生 物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创新基金中期考核》,由学院办公室组织专家组进行中期考核 。对进展较好项目进行表扬,未按计划开展的项目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六条验收。次年11月,项目负责人填写并上交《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26e00c5bad528ea81c758f5f61fb7360b4c2b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