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行为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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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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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行为声明函

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本公司作为“ (项目名称) 编号: 采购项目的投标人,郑重声明:

1、在参与本次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

2、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内;

3、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无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行为;

4、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无《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的失信行为。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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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31a46110e22590102020740be1e650e52eacfb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