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函 致:雷达咨询(深圳)有限公司 我公司承诺: 1.我公司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2.我公司具备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我公司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 我公司承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我公司对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6.如我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专利证书的,我公司保证所投对应产品具有该项专利。 7.我公司保证采购人拥有所投产品完整的所有权,不以保护知识产权或技术保密的名义对所有权和使用权进行任何限制。 8.我公司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投标做到诚实,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我公司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所投标将作废,被没收投标保证金,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 9.如果我公司中标,将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投标承诺及采购合同,做到诚信履约,不偷工减料,项目验收达到合格,力争优良。 10. 我公司保证不违法分包转包。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精心整理,仅供参考编辑文案使用,请按实际需求再行修改编辑 2020年2月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2c91540031ca300a6c30c22590102020640f2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