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 (由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启2019年1月9日施行) 总体规范 1•开展短视频服务的网络平台,应当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 听节目许可证》(AVSP )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质,并严格 在许可证规走的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 2. 网络短视频平台应当积极引入主流新闻媒体和党政军机 关团体等机构开设账户,提高正面优质短视频内容供给。 3 •网络短视频平台应当建立总编辑内容管理负责制度。 4•网络短视频平台实行节目内容先审后播制度。平台上播出 的所有短视频均应经内容审核后方可播出,包括节目的标题、简 介、弹幕、评论等内容。 5. 网络平台开展短视频服务,应当根据其业务规模,同步建 立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审核员队伍。审核员应当经过省级 以上广电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审核员数量与上传和播出的短视 频条数应当相匹配。原则上,审核员人数应当在本平台每天新增 播出短视频条数的千分之一以上。 6. 对不遵守本规范的”应当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二 上传(合作)账户管理规范 1•网络短视频平台对在本平台注册账户上传节目的主体,应 当实行实名认证管理制度。对机构注册账户上传节目的(简称 PGC),应当核实其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信息;对个人注册账户上 传节目的(简称UGC),应当核实身份证等个人身份信息。 2 •网络短视频平台对在本平台注册的机构账户和个人账户, 应当与其先签署体现本《规范》要求的合作协议,方可开通上传 功能。 3•对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PGC机构, 平台应当监督其上传的节目是否在许可证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对 超出许可范围上传节目的,应当停止与其合作。未持有《信息网 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PGC机构上传的节目,只能作为短 视频平台的节目素材,供平台审査通过后,在授权情况下使用。 4•网络短视频平台应当建立〃违法违规上传账户名单库"。 一周内三次以上上传含有违法违规内容节目的UGC账户,及上 传重大违法内容节目的UGC账户,平台应当将其身份信息、头 像、账户名称等信息纳入〃违法违规上传账户名单库"。 5•各网络短视频平台对〃违法违规上传账户名单库”实行信 息共享机制。对被列入〃违法违规上传账户名单库〃中的人员, 各网络短视频平台在规定时期内不得为其开通上传账户O 6•根据上传违法节目行为的严重性,列入”违法违规上传账 户名单库〃中的人员的禁播期,分别为一年、三年、永久三个档 次。 三.内容管理规范 1•网络短视频平台在内容版面设置上,应当围绕弘扬社会主 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正向议题设置,加强正能量内容建设和储备。 2. 网络短视频平台应当履行保护责任,不得未经授权自行剪 切、改编电影、电视剧、网络电影、网络剧等各类广播电视视听 作品;不得转发UGC上传的电影、电视剧、网络电影、网络剧 等各类广播电视视听作品片段;在未得到PGC机构提供的证明 的情况下,也不得转发PGC机构上传的电影、电视剧、网络电 影、网络剧等各类广播电视视听作品片段。 3. 网络短视频平台应当遵守国家新闻节目管理规定,不得转 发UGC上传的时政类、社会类新闻短视频节目;不得转发尚未 核实是否具有视听新闻节目首发资质的PGC机构上传的时政 类、社会类新闻短视频节目。 4•网络短视频平台不得转发国家尚未批准播映的电影、电视 剧、网络影视剧中的片段,以及已被国家明令禁止的广播电视节 目、网络节目中的片段。 5 •网络短视频平台对节目内容的审核,应当按照国家广播电 视总局和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制定的内容标准进行。 •技术管理规范 1•网络短视频平台应当合理设计智能推送程序,优先推荐正 能量内容。 2•网络短视频平台应当采用新技术手段,如用户画像、人脸 识别、指纹识别等”确保落实账户实名制管理制度。 3•网络短视频平台应当建立未成年人保护机制,采用技术手 段对未成年人在线时间予以限制,设立未成年人家长监护系统, 有效防止未成人沉迷短视频。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3c707e8ce1755270722192e453610661fd95a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