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A专业学位研究生 专业实践实施细则 学院名称(公章): 公共管理学院 专业学位类别: 公共管理硕士(MPA) 专业领域: 公共管理 适用年级: 2011、2012、2013 一、专业实践基本要求(符合领域要求的实践内容、时间和达到的效果) 1.1内容要求: 选题来源必须在公共管理的范畴内,或源于公共部门的选题,或基于公共管理视角的其他部门选题; 专业实践应着眼于解决公共管理的现实问题,具有应用价值。 专业实践应能培养和体现MPA研究生综合运用公共管理的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2时间安排: 时间总计3个月;在第三学期到第五学期进行,论文中期考核前完成。 针对MPA研究生职学习的特点且各自选择的专业实践方式(包括学院安排的社会实践活动)不同,不作集中统一的时间安排,集中时间或分段实践; 1.3达到效果: 增强运用公共管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提高综合素质和职业素养; 具有应用价值。 二、专业实践校内考核(明确专业实践校内考核的办法) 1.考核组织:学院MPA专业实践工作小组。 2.考核时间:专业实践考核与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同期进行。 3.考核内容:从专业实践过程和质量两个方面进行考核。 4.考核重点: 选项来源; 专业实践过程、任务完成情况和取得的成果; 5.考核方式: (1)导师和MPA专业实践检查小组审查专业实践报告书。 (2)分组举行专业实践报告会 三、其他 说明:本页不够可自行增加表格或增加表格高度。 - 2 -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432f2d5650e52ea541898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