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 首问负责制 一、本单位首位接受服务对象上门诉求、询问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人对诉求人热情接待,文明服务。 三、首问人对属于本单位或本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当具体经办人不在时,首问人应先予受理,并记下联系电话,待具体经办人办理;不能及时办理的,作好解释,并告知办理要求。 四、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人应明确告诉服务对象,并尽可能联系诉求事项承办的部门。 五、首问人对服务对象电话咨询的,也按上述原则给予答复。属于举报投诉的,应将反映的事项、举报投诉人姓名、联系电话等要素记录在册,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限时办结制 (一)服务对象申请办理事项,凡符合要求的,必须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理结束。 (二)以下办理项目只要条件符合,材料齐全,随到承办。 1、医保IC卡遗失挂失补办; 2、养老、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3、社会保障缴费情况查询; 4、参保人员转移、转院审核,异地安置人员就医手续登记。 (三)参保职工退休审批,手续完备,经公示无异议的,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城镇职工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7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社会保险参保登记,10个工作日内办结。申报缴费基数,5个工作日内核定特殊情况的,7个工作日内核定。 (六)参保人员转移转院发生的医疗费,异地安置人员医疗费,申请大额统筹补助,5个 工作日审核结算完毕。 (七)工伤认定或伤残等级(含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审核,2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对举报,投诉,5个工作日内立案,一般安排60个工作日结案,特殊案件不超过10个工作日结案。 (九)社会保障信访件,7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与否决定,一般信访件30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的不超过60个工作日办结。 (十)办理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认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办结。 (十一)办理医疗保险特殊病种资格,符合医疗保险政策规定,资格齐全,即时受理,年末审定。 以上办理和承诺时限,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如出现新的情况和问题,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感谢您的阅读!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44795221837f111f18583d049649b6648d709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