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工作制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为加强公司效能建设,全面提高工作效率,各单位坚持“小事不过夜、大事不隔天”的原则,现就公司限时办结工作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限时办结制是指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对工作对象所要办理的事项,在所需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情况下,责任人必须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办结的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厂全体工作人员。 三、限时办结工作要求 (一)原则上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工作需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分管领导相关审批办理事项需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总经理相关审批办理事项需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要求报送的各类报表、材料、信息,有规定时限的按时限报送,没有规定时限的,应在2日内报毕。 (三)其他事项要从实际出发,做到“当日事当日毕”,不能当日完成的,必须作出承诺,限时办结(详见附表1:工作办理流程时限表)。因故不能按时办结的,应向交办单位和领导说明情况。 四、责任追究 因工作延误效率低下,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没有按时办结,扣罚责任人1分,每延迟一天增加0.5分。对影响了工作进度或对公司产生了负面影响的,由企管部或纪检工作 1 部调查追责。 附表1:工作办理流程时限表 企00部 2 2021年9月7日 附表1 工作办理流程时限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人力部 办公室 主办单位 工作事项 合同审核 文件流转 报刊发放 月度学习积分情况及奖罚 月工资发放 劳保计划 保险缴纳 人力报表、党建、培训、薪酬等各项经费使用计划 逐日出勤表 劳动纪律检查 周例会 商学苑 工资核算会 劳动工资报表、生产率报表、工资使用报表、基层队组表 承诺办理时限 普通合同1日内完成,重要合同3日内完成 当日以OA协同转发至责任部门负责人,3日内完成OA传阅流程。 收到报刊1日内完成分发。 每月1日前 每月10日前 每月10日前 每月10日前 每月15日前 每月26号前 每周一 每周五上午11:00 每周四19:00 每月25日 每月30日 备注 各单位 各单位 集团社保中心 各单位 各单位 各单位 各单位 集团人力部 3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7791595e63a580216fc700abb68a98271feac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