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申请审批表 申请人申请入户地址 填表日期: 年月日 受理单位: 公安局分局派出所 受理日期: 年月日 受理号填表须知 一、填表要用钢笔黑墨水填写,字型要端正清楚。 二、表中“申请人基本情况”和“被投靠人和主要亲属及社会关係情况”的内容由申请人填写;对錶中出现的□,申请人根据自己的要求打√即可。 三、公民申请入户所须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 (一)、夫妻投靠入户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申请方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证明; 3、《结婚证》; 4、街道或乡镇的计划生育证明; 5、身患疾病或伤残要求照顾的,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或伤残证明。 (二)、父母投靠子女入户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申请人和所投靠子女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的户籍证明; 3、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子女情况和双方关係证明。 (三)、子女投靠父母入户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子女和父母的《户口薄》或子女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父、母的《居民身份证》; 4、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5、子女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双方关係证明。 (四)、随军家属入户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现役军人身份证明; 3、随军家属原《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随迁小孩需出具《出生医学证明》。 (五)、收养小孩入户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收养人的《户口薄》、《居民身份证》; 3、县以上民政部门发给的《收养证》。 (六)、购房入户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的户籍证明; 3、申请人原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证明; 4、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缴款收据、银行按揭; 5、侨汇购房的,需提供入户所在地侨务部门的证明。 (七)、投资设厂、办企业入户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的户籍证明; 3、申请人原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证明; 4、有关部门的批文、验资报告、营业执照; 5、外商投资为亲友办理入户的,需提供本人书面报告及居民身份证或护照。 (八)、其他 因其他事项申请入户的,需提供与申请事项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51f86ebc081e53a580216fc700abb68a882ad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