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关于竣工工程道路、绿化、照明、卫生等移交情况的说明 自市政工程建设中心成立以来,在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中心各项工程的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大批工程已相继完工并交付使用,得到了广大市民的一致好评。 在园林部门大力支持配合下,绿化工程已全部移交至绿化管养部门。但是道路、雨污水管网、照明、卫生等移交工作进行较慢,目前尚有24项工程未移交至郑州市市政管理处接收;3项工程未移交至环城快速管理处;2项工程未移交至金水区,2项工程未移交至二七区,2项工程未移交至中原区,1项工未移交至惠济区;另有8条道路卫生尚未移交(详见附表)。以上工程目前管理权仍属于建设、施工单位,市政有关部门尚未介入日常的维护和管理工作,致使工程没有专业的维护和管理队伍,导致出现了道路、照明等无人管理的“空白”现象,给市民的出行带来了很多不便。为了解决以上问题,尽快完成竣工工程的各项移交工作,纳入市政有关部门的正常维护及管理范围,保证国家公用设施的安全和完整。 我中心已按照《郑州市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工程竣工移交管理实施办法》准备了相关材料,并与市城市管理局道桥处、市政工程管理处、市环城快速路管理处、二七区市政局、惠济区市政局、金水区市政局、中原区政府办、灯饰管理处进行了对接。 市城市管理局市政工程管理处、市环城快速路管理处、二七区市政局积极对申报移交工程资料及工程进行审查,中原区、惠济区对工程移交的接收管理单位尚未确定,需区领导明确后再接收资料及工程。 根据灯饰管理处对照明工程移交的意见,我们给市城市管理局发函对接。相关移交的工程资料灯饰处已逐步先行接收并在审查中。 卫生移交工作已与各接收单位对接。 为此,建议市政府协调各接收单位,以2012年4月1日为正式移交日期,办理各项工程的移交证书;4月2日起,由各接收单位负责各项工程的正常管理工作。 郑州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52ceef54693daef5ef73d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