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首贷) 甘肃省 市(州) 县(市、区) 学生姓名* 身份证号*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户口性质* 学生基本信息 毕业中学* 入学前户籍* 联系电话 手机 通讯地址 与学生关系* 健康状况* 电子邮箱 即时通讯 共同借款人申贷信息签字姓名* 身份证号* 家庭地址* 申贷原因* 借款人签字确认: 本人保证上述信息属实。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资格审查意见资格审查单位 (高中/县资助中心)审查意见: 1、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家庭经济情况属实,同意推荐。 2、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同意推荐。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资格审查单位 (乡镇/社区)确认意见: 资格确认意见 1、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家庭经济情况属实,同意推荐。 2、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同意推荐。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领导小组认定意见: 资格认定意见1、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家庭经济情况属实,同意推荐。 2、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同意推荐。 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本表是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的申请审批表。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须如实填写表内所列示的各类信息。 2、共同借款人主要是指借款学生父母。如借款人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6、资格审查单位包括:乡镇(社区),审查意见需加盖公章。 7、本表一式两份,由所在县(市、区)资助中心领取。 8、标有“*”项为必填项。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551a35b763231126edb11f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