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中的基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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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中的基本管理制度

在实务中,学者、《公司法》研究人员、企业管理人员、管理咨询从业者对《公司法》中的基本管理制度众说纷纭,主要的见解有以下几点。

1基本管理制度是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制度

这个说法存在两个问题:

1)立法主体问题。众所周知,《公司法》的立法主体是国家,公司《章程》的立法主体是股东会/东大会,基本管理制度是由董事会制定

对于制定”,按照笔者对《公司法》的理解,应当是最终决定的意思,其理由是:

——如果做为拟定、起草的意思,必然应当在股东会的职权中明确审议批准(基本管理制度)”,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般;

——按照《公司法》的立意,所有权与经营权应当分离,因此董事会应当履行经营的职责,对公司起到经营管理的责任,因此应当有权限在《公司法》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范围内最终决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2)制度内容问题。既然是《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已经明确了的内容,为什么还要多此一举、再制定个基本管理制度

由此可见,“基本管理制度应当是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内容有所不同的制度。

2、认为基本管理制度这个提法太泛

有些学者认为,企业的基本管理涉及到企业的方方面面,采购、生产、销售、投资、财务、薪酬、劳动等等各方面都挺基本,因此不好界定基本管理制度究竟是指哪些制度。

笔者认为,《公司法》规定董事会的职权是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总经理的是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公司法》赋予董事会的身份是最高决策机构(也有说是日常权力机构,赋予总经理的是最高执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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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此理解,“基本管理制度应当是对公司经营管理各个方面一些原则性强、意义重大、覆盖面广的制度;具体规章制度则应当是针对经营管理工作中某一具体环节、业务、岗位的制度,具有详细、具体、微观、局部的特点。



二、对基本管理制度的界定

企业的经营管理有很多种划分方法,但最基本的划分方法是按照人、事、财三类对象进行划分。

(一)关于的基本管理制度

按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一般流程,即招聘、培训、使用、离职等,关于的基本管理制度一般有:

1员工招聘培训制度。主要是规范企业的招聘与培训流程,明确各类岗位的招聘条件,规范企业的培训工作。

2、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主要是明确员工试用期时间和待遇、劳动合同的签订和保管、员工福利的内容和条件、员工岗位的性质和待遇,等等。

3、薪酬绩效管理制度。主要是明确企业的薪酬构成、薪酬模式、考核内容、绩效评价等内容。

4、劳动安全保护制度。主要是明确劳动纪律约束、安全保护措施、卫生条件提供、员工基本守则,等。

5、保密与竞业限制。主要是明确员工对企业各项重要技术的保密责任、义务,包括员工离职后所从事工作的限制。

(二)关于的基本管理制度

按照企业业务经营的一般流程,“主要分为采购、生产、营销,以及对其提供直接支持工作的合同管理、客户服务等,因此关于的基本管理制度一般有:

1、采购管理制度。明确供应商的选择、采购审批流程、原材料品质控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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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6f1cfadacf8941ea76e58fafab069dc5122471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