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挫折──攻击理论”解释暴力犯罪的原因 学院: 班级: 学号: 姓名: 暴力犯罪的发生实际上是有一定的规律可循的:即“挫折——攻击”这样一个基本的模式。暴力犯罪的成因是多元和多层次的,是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和犯罪人主观心理发展的缺陷相互作用的结果,具体来说就是客观社会使得个体遭受挫折而无法满足自身需要,个体于社会中的需要的长期压抑,于是产生了严重的心理挫折,萌生犯罪心理。犯罪心理把个体的行为逐渐推向极具攻击性,继而就产生暴力犯罪。 一、挫折—攻击理论 美国心理学家索尔·罗森茨韦克认为,挫折容易引起攻击欲望和攻击行为,从而导致犯罪行为,特别是暴力性犯罪行为的产生,并详细分析了人在遭受挫折的情况下会有三种不同的反应:(1)外罚性反应,这是指把挫折引起的愤怒情绪向外发泄,对外办的人或物实施语言的或身体的攻击。在这种情况下,个人从外界寻求引起挫折的原因,即使不存在的外部原因,也会归入咎于外部,在极端的情况下也会产生被害妄想。外罚性反应引起的攻击行为,往往导致暴力性犯罪。(2)内罚性反应。这是指把挫折引起的愤怒情绪向自己发泄,对自己进行谴责、虐待。在这种情况下,个人从自己身上寻求引起挫折的原因,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内疚感,会受到良心的责备。在极端情况下,个人会产生抑郁状态,甚至产生自杀念头。(3)无罚反应。这是指挫折产生后没有惩罚性反应,将挫折局限于最小限度或者完全忽视它。在这种情况下,个人不想从任何其他人身上寻找引起挫折的原因,即不把攻击行为指向外界,同时也不从自己身上寻求引起,即不把攻击行为指向自己。这种反应有两种情况,一是个人能够客观地了解事实真相并正确地理解他人应负的责任和自己应有的责任,从而能够合理地认识的对待挫折;二是个人巧妙地掩饰挫折或者假装逃避攻击。 虽然许多情况下,挫折容易引起攻击行为,二者之间并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这也就是大多数的人在一生中遭遇挫折并没有犯罪或自杀的原因,也即大多数的人对于挫折所做出的是“无罚反应”,而只有社会中的少数人对于挫折所做出“外罚性反应”或“内罚性反应”,而成为社会中行为失范的人,笔者拟通过本文对其中的“内罚性反应”做一番实证研究。 二、“挫折——攻击”促使暴力犯罪 暴力犯罪的成因是多元和多层次的,是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和犯罪人主观心理发展的缺陷相互作用的结果,具体来说就是客观社会使得个体遭受挫折而无法满足自身需要,个体于社会中的需要的长期压抑,于是产生了严重的心理挫折,萌生犯罪心理。犯罪心理把个体的行为逐渐推向极具攻击性,继而就产生暴力犯罪。 暴力犯罪的挫折——攻击原因主要表现在: 1. 犯罪人自身不良的生活背景的挫折 不良的生活背景是指压抑个性、妨碍人格正常形成和发展的生活经历和环境,如贫困、缺乏母爱的人生早期经验,缺乏理解与友爱的人际关系等。在这种不良的生活背景下,极易形成一种反社会人格。尽管这种不良生活背景是作为人的直接环境而发生影响的,但它常常是社会矛盾的折射。比如在暴力环境下成长的青少年比在一正常环境下成长的青少年更具暴力倾向 2. 民事纠纷 导致挫折 民事纠纷常常作为一种强刺激而导致杀人、伤害等犯罪行为的发生。当纠纷中有过错的一方未受到应有的批评与处理,而无过错的一方也未得到适当的救济抚慰时,后者可能会采取过激行为用以泄愤报复。纠纷一方或双方心胸狭窄,报复心重,更易发生暴力行为。 3.被害人的刺激作用造成的挫折 暴力犯罪常常是在被害人与犯罪人的互动中产生的。个人品行不端、生活作风不严肃,首先实施挑衅行为等,往往成为个人被害的诱发因素。通常人们认为被害人只是犯罪行为的被承受者,但在暴力犯罪中有些是由被害人的行为激发的。 .4. 经济秩序的失范使全社会都蒙受的挫折 美国学者伊恩·罗伯逊曾经说过:“如果一个社会一方面看重人人都过富裕生活的目标,但是另一方面又拒绝使人人都有平等的机会以社会承认的方式致富,那么它就会引起偷盗、欺诈和类似的犯罪。”当前我国虽然处于一个新经济秩序构建的过程中,新的社会价值观念正初步形成,但仍然存在着多种经济形式和经济利益的差别,对经济秩序实行调控的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健全,社会分配不公,导致贫富差异现象严重。物质利益与价值需求之间巨大差异,引起以攫取他人财产为侵害目标的抢劫、杀人等暴力犯罪的发生率年年上升。由此认为,经济秩序的失范也是暴力犯罪的一个重要诱因。 5. 暴力渲染,即大众传播工具管理的失范 有研究表明,暴力渲染具有一种心理暗示作用,看到过别人实施攻击性的儿童或成人,比没有看到过的人更易采取攻击性行为,并且具有较大的强度。如果他在某种场合下被激怒,那么暗示的影响就会被激发出来。因此报刊、影视对暴力事件的宣传报道,哪怕它无意于教唆人去实施暴力行为,但可能实际上起着暴力犯罪的渲染作用。 6. 暴力犯罪人自身的个性缺陷 导致挫折转向攻击 暴力犯罪人一般具有如下心理特征:易冲动,缺乏以致能力;性格孤僻、心胸狭窄、自卑感强、疑心重,报复心强;虚荣好胜,以自我为中心;文化水平低、道德素质差。这些个性上的缺陷,降低了人的自我控制能力,从而加大了对不良刺激的反应强度。 三、暴力犯罪事例 2008年7月昆仑,在同一天同一条公交线路上的发生了两起爆炸, 2死14伤;而在福州,42岁农民黄茂金因为患了肺癌晚期,对生活的绝望,产生了“我不活,你也别活”的想法跑到公交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99cd441b7360b4c2e3f64c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