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經 庶人章第六 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謹身節用,以養父母,此庶人之孝也。故自天子至於庶人,孝無終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 紀孝行章第十 子曰:“孝子之事親也,居則致其敬,養則致其樂,病則致其憂,喪則致其哀,祭則致其嚴。五者備矣,然後能事親。事親者,居上不驕,為下不亂,在寵不爭。居上而驕則亡,為下而亂則刑,在寵而爭則兵。三者不除,雖日用三牲之養,猶為不孝也。” 廣要道章第十二 子曰:“教民親愛,莫善於孝。教民禮順,莫善於悌。移風易俗,莫善於樂。安上治民,莫善於禮。禮者,敬而已矣。故敬其父,則子悅;敬其兄,則弟悅;敬其君,則臣悅;敬一人,而千萬人悅。所敬者寡,而悅者眾,此之謂要道也。” 廣至德章第十三 子曰:“君子之教以孝也,非家至而日見之也。教以孝,所以敬天下之為人父者也。教以悌,所以敬天下之為人兄者也。教以臣,所以敬天下之為人君者也。《詩》雲:‘愷悌君子,民之父母。’非至德,其孰能順民如此其大者乎!” 廣揚名章第十四 子曰:“君子之事親孝,故忠可移於君。事兄悌,故順可移於長。居家理,故治可移於官。是以行成於內,而名立於後世矣。” 庶人章第六 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謹身節用,以養父母,此庶人之孝也。故自天子至於庶人,孝無終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 紀孝行章第十 子曰:“孝子之事親也,居則致其敬,養則致其樂,病則致其憂,喪則致其哀,祭則致其嚴。五者備矣,然後能事親。事親者,居上不驕,為下不亂,在寵不爭。居上而驕則亡,為下而亂則刑,在寵而爭則兵。三者不除,雖日用三牲之養,猶為不孝也。” 廣要道章第十二 子曰:“教民親愛,莫善於孝。教民禮順,莫善於悌。移風易俗,莫善於樂。安上治民,莫善於禮。禮者,敬而已矣。故敬其父,則子悅;敬其兄,則弟悅;敬其君,則臣悅;敬一人,而千萬人悅。所敬者寡,而悅者眾,此之謂要道也。” 廣至德章第十三 子曰:“君子之教以孝也,非家至而日見之也。教以孝,所以敬天下之為人父者也。教以悌,所以敬天下之為人兄者也。教以臣,所以敬天下之為人君者也。《詩》雲:‘愷悌君子,民之父母。’非至德,其孰能順民如此其大者乎!” 廣揚名章第十四 子曰:“君子之事親孝,故忠可移於君。事兄悌,故順可移於長。居家理,故治可移於官。是以行成於內,而名立於後世矣。”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9a9a8deb9f3f90f76c61bb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