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病后交钱”就诊流程 1、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患者,并且符合医保报销范围,住院治疗无需交住院押金。 2、经医生诊断后,需要住院治疗,请直接到病房住院。然后凭住院通知单、就诊卡和医保卡(新农合卡)、身份证(户口簿),到住院登记处和社保科办理住院登记,并开通医保(新农合)账户。 3、办理住院登记时,和医院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 4、住院期间,医务人员会每天提供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并在病人即将康复出院前1-2天,告知大致费用,以备筹款。 5、办理出院时,直接办理结算即可,病人只需支付报销后个人承担的费用。 6、如果病人确实因家庭困难无法按时交住院费用,可以向医院写书面申请延期或分期付款,并提供所在村(居)委会和镇(街)民政部门的证明,到住院登记处与医院签订《住院治疗费用延期(分期)还款协议书》,即可延期或分期交付住院治疗费用。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9e605c6132de2bd960590c69ec3d5bbfd0adaa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