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的才华比写作的才华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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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的才华比写作的才华更重要

作者:Aimee

来源:《小读者·阅世界》2019年第09

最近一阵子,各式各样的写作班,忽然遍地开花。我身边好多朋友,不拘以前是干什么的,忽然都开始热衷于写作。但写作这事,真的和别的事不太一样,不是仅仅通过了解一些技巧,或通过简单的重复劳动就能写好的。

在我看来,阅读的才华远比写作的才华更为重要,而写作的才华,也一定是和阅读的才华相生相伴的。

举一个例子,毕飞宇的《小说课》中,有一段关于《水浒》的解读,说的是林冲杀人,施耐庵是这么写的:

(林冲)将尖刀插了,将三个人的头发结做一处,提入庙里来,都摆在山神面前供桌上,再穿了白布衫,系了胳膊,把毡笠子带上,将葫芦里冷酒都吃尽了。被与葫芦都丟了不要,提了枪,便出庙门东头去。

看完这段,我们先停一停,请问各位,你在这段里,读出了什么?

相信很多人第一次读时,看到此处,只是一带而过。这有什么出奇的呢?比起鲁提辖拳打镇关西那样浓墨重彩的段落,简直是稀松平常,无非就是做了一些零碎事情,连一点形容词的渲染也无。可是,就是这样简淡到近乎白描的段落,却不能细看,一看之下,简直堪称可怕,说是背后冒凉气都毫不为过。

可怕在哪里呢?可怕,就可怕在这种平淡,这种冷静。这是刚刚杀完了三个人的林冲,一个被逼到了命运的绝路之上,还处在极度暴怒之中的林冲,这不是一次有预谋的杀人,而是激情之下的杀人。而你再看林冲的反应,却冷静得就像是做家务似的,按部就班地处理现场:先用仇人的脑袋做了祭品,再换掉血衣,把酒葫芦扔了,甚至还没忘记喝掉那一点残余的剩酒。这就够变态了,然后他提起枪,往东走了。

他为什么往东走?这一句很容易被忽略掉。很简单,因为城在西边,往西走就是进城,自投罗网,所以他往东走。这就是林冲。一个往东走这么简单地句子,就把林冲这个人的性格,他的冷静,他的可怕,他的决绝,都写出来了。但是,作者写出来了,读者却能不能看出来呢?到了这个时候,就是拼阅读才华的时候了,看得出来,你就会毛骨悚然,看不出来,你就会觉得稀松平常,一带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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