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情况汇报 土地纠纷情况汇报 随着农村经济的开展,作为农民的生存之本,土地已经成为引发各类矛盾、纠纷、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根源。xx年以来,我镇土地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上升幅度高于同期各类纠纷,其中主要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为主。如何有效调处此类矛盾纠纷,已成为当前我镇工作中的一个难点问题。按照调研通知要求,现就我镇土地纠纷相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 、根本情况 *镇耕地面积5.05万亩,人均耕地2.2亩。自xx年以来,全镇出现了大量的农区土地纠纷案件,经不完全统计,全镇各类土地纠纷共涉及农户400多户,土地2000多亩。从矛盾纠纷分布来看,土地纠纷集中发生在近年来有土地征占行为的行政村如*村、*村、*村,以及承包经营权纠纷多发的*村、*村。在面对此类纠纷时,各级党委、政府投入了大量精力进展协调,但目前仍有部分没有妥善解决。 二、土地纠纷案件的特点 (一)土地发包程序不合法、签订合同不标准。土地矛盾纠纷案件中,小部分案件是由于二轮土地承包时个别村合同乱签乱发,未经土地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土地承包合同签发不标准,出现“一地多证”的现象。 (二)土地权属不明、四至不清。由于历史原因,村委会与村民签订一轮土地承包合同时,承包书只写明总承包亩数,详细土地四至不明。1998年签订的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大多也只是延续了一轮土地承包合同,由于土地之间没有固定界址,只是指手为界或以某一点作参照物,随着时间推移,参照物自然遗失或被毁,原来的经办人多数去世,调查取证的难度大,认定困难。 (三)土地流转的随意性。承包法规定承包人有权将自己的土地依法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以其它方式流转。但在实践中,因农户间流转随意,流转不标准,手续不完善,大多数农民以口头协议进展流转,没有见证人,也未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一旦发生纠纷,取证困难。 (四)土地纠纷具有矛盾激化性。土地纠纷往往涉及多人利益,社会影响较大,村民反映强烈,一旦处理不当,容易引起矛盾激化,引发当事人上访告状,影响农区社会稳定。 三、土地矛盾纠纷形成的原因 (一)土地承包合同签订和管理不标准是造成土地纠纷的重要原因。村委会在与村民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时,承包土地四至不明,部分村民将土地承包合同遗失,而村委会对承包合同管理,致使部分承包合原始凭证遗失,发生土地纠纷时无法取证,成为引发土地矛盾纠纷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此外,乡镇机构改革后,部分行政管理和效劳部门上划,许多涉农管理机构触及不到农区,特别是专门针对农区土地管理方面,没有明确的管理执法机构,造成管理上的缺位,这也是土地纠纷频发的重要原因。 (二)土地流转的随意性引发矛盾纠纷。以前种田效益不高,且有各种税费,农民负担沉重纷纷外出务工经商,土地弃耕、转包或由他人代耕代种。现在不仅没有了税费,而且国家实行了粮食直补等一系列惠农补贴政策,原承包户见有利可图回来索要土地,但因土地弃耕后由其他农户耕种,即便是流转和代耕代种大多数也只是农户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ac4aaef7f1cfad6195f312b3169a4517723e5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