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一、学校安全是学校生存发展之本,安全工作是学校全体教职工时时必须关注,认真做好的第一重要工作。学校建立安全考核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学校副校长或教导主任任副组长,学校校委会全体成员任考核组成员。 二、学校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考核的经常机制,负责定期和不定期对全学区安全进行考评和量化。考核结果纳入教职工晋级、晋职、评先选模、年终考评的主要依据。 三、学校安全考评,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四、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的重点是确保学生能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全回家;确保学校财产安全。 五、学校安全考评具体内容: (1)安全工作机构健全,效应体系好。 (2)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安全工作职责明确。 (3)安全工作各项制度落实好。 (4)各类安全工作监督管理台帐建立和使用良好。 (5)村学校、班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落实好。 (6)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执行好。 (7)消防设施、器材配备齐全,效能完成好。 (8)建筑物和设施等硬件安全质量状况和安全使用好。 (9)全体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掌握安全知识,安全自救、安全救灾的能力好。 (10)安全事故上报、处理、责任追究落实好。 六、学校安全奖励、处罚: (一)在安全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村学校、班级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奖励: 1、安全意识强,学校安全工作精细、规范、科学推进,无重特大安全事件和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或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后能科学、规范处置,未造成影响。 2、安全教育普及,安全措施落实,安全隐患及时消除,消防器材、设备及用电设备完好,无火灾事故,工作成绩突出。 3、模范遵守各种安全法规,制止违反安全法规的行为,事迹突出。 4、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安全险隐患,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5、积极扑救火灾及各种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工作,对抢救师生生命、财产,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有显著贡献者。 6、对查明各种突发性事件的原因有突出贡献。 (二)对于违反安全法规、上级安全要求、学校安全制度的村学校、班级或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和安全事故的损失情况,给予警告或处罚;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造成人员伤亡、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b055d6daf1ffc4ffe47ac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