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会治理的形势转变及未来趋向 作者:李宽 来源:《农村-农业-农民·下半月》 2019年第4期 随着农业税费的取消、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以及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农村社会治理形势发生了极大的变化。这种变化既有对旧问题的解决,也包含着新问题带来的挑战。 由静到动的发展模式转变 在本世纪初,基于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的考量,政府重点关注粮食生产、农民收入和干群关系问题,将问题限定在了农村内。农民收入增长缓慢,负担过重,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乡收入差距的拉大也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因农业税费负担造成的干群关系紧张是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最大因素。在上述认识中,问题的根源在农村,解决的思路也在农村。 随着时代的发展,情况发生了变化,问题不再局限于农村,而是要在城乡关系的互动中,在工业化、信息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协同发展中重新审视农村社会治理问题。城镇化、人口流动带来了农村社会结构变化,出现了农户兼业化、村庄空心化、人口老龄化和农民市民化问题。而且随着农业机械的应用、社会服务体系的逐步完善,出现了农业的规模经营,产生了新型职业农民,改变了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农业市场化程度逐步提高,自给自足功能逐步弱化。同时,还产生了农民以及村庄之间的分化。农民与村民不再是指同一群人,从事农业生产的并非都拥有农民身份,住在农村的也并非都是农民。 有些村庄逐步推进社区化建设,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突出了生活的功能;有些村庄则重点保留生产功能,逐渐演变为农庄;还有些村庄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成为城市人休闲、度假的地方,以为城市提供生态、乡土性产品而获得发展空间。 总之,当前的农业、农村与农民产生了分立,每个都可以独立存在,关联度有所降低。它们更加注重与城市之间的要素流动,或者说,工业化、市场化和城镇化对农业、农村和农民带来了更加深刻的影响,不能再静态地去看待这些问题,而是要在动态的系统中去把握。 从取到予的治理矛盾转换 原来农村中的治理问题主要是收取农业税费和执行计划生育政策。这两项工作构成了农村社会治理的核心及其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后来,随着税费改革的实行,农民的负担大大减轻,乃至于全部取消,还实行了各种惠农补贴。人们的生育观念也发生了变化,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也发生了转移。这些都极大改善了干群关系和基层的社会面貌。基层政府从管理转向了服务。 当前,如何对下乡的资源进行分配,提供什么样的公共服务成了农村社会治理的焦点和难点。“不患寡而患不均”是对这一问题的经典描述。分配和补偿涉及每个人,涉及许多领域,时间跨度也很长。采取什么样的标准就成为一个新问题。 这就涉及条线部门间和地方块块的矛盾。有些部门想解决与自己管辖范围有关的历史性矛盾,通过发文的形式给地方、基层,希望他们拿出资金来落实。这些政策在落实的过程中,会被重新解读,引起其他问题及人群的连锁反应。而且解决的不仅是资金问题,还涉及如何在各种人群和主体中达到平衡。在取的过程中,主要的是干部与群众之间的矛盾。在给予的情况下,不单群众责怪干部处事不公,群众之间也会相互攀比,想出各种为了获取利益的怪招、歪招,从而形成不良的社会风气。所以,如何将好事办好,把资金、资源分配下去,并非易事。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b7e6281af02de80d4d8d15abe23482fb5da0254.html